1.直接反駁的一種方法。由被反駁的論題或論據推導出虛假的結論,從而揭露該論題或論據是假的。如反駁“語言是生產工具”的論題,可以由此推導出結論:如果語言是生產工具,能夠生產出物質資料,那么誇誇其談的人就可以成為百萬富翁了。這樣就駁倒了該論題。2.以上述反駁方法作為中間環節的一種反證法。屬於間接證明。先假定和論題相矛盾的判斷為真,並由此推導出虛假的結論,從而斷定該判斷是假的;既然和論題相矛盾的判斷是假的,論題就是真的。如要證明“語言有階級性”,並由此推導出結論:在沒有階級的社會中沒有語言;在有階級的社會中各個階級之間沒有共同的語言,彼此不能交往,社會也無法存在。這顯然違反事實,因此可以斷定“語言有階級性”的判斷是假的。既然如此,“語言沒有階級性”的論題就是真的。
魯迅說:“倘若說有鬍子的人才有學問,那么山羊就最有學問了”。這種論證方式屬於歸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