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城區經信局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歷城區經信局
  • 所在地區:歷城區
  • 屬性:政府機關
  • 內設機構:8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負責安排市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
(五)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電力、煤炭有關標準。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低碳經濟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節能監察、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節約能源方面的具體工作。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及標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鹽業、菸草行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信息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省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定審批、無線電檢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下同)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與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連雲港”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組織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規劃;負責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和契約管理;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負責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工作;負責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應急管理、政務公開、後勤服務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綜合全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情況,提出全局性工作思路;匯總編制局年度重點工作計畫;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局全方位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所屬企事業單位遺留問題的處理和信訪穩定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監督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審計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統戰、計畫生育及群團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開展上述工作;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管理、幹部職工考核考評、機構編制和科學發展綜合評價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包村工作;負責職工管理、教育、服務、培訓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程技術職稱推薦、評審工作。
發展規劃科
參與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發展重大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主要指標的計畫編制、分解、下達和落實實施;按規定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區級財政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和資金籌措建議,監測分析投資運行狀況及趨勢;指導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網上核准、備案;負責國家、省級、市級下達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項目的匯總、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及科技成果轉化;負責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負責區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驗收及技術進步獎勵推薦、評審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品牌的培育工作;參與工業和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產業項目建設。
中小企業發展科(掛園區經濟發展辦公室牌子)
負責對全區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和縣域工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發展中有關問題;指導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中介機構建設,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信息化服務;指導推進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的發展;負責國家、省、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指導企業經營管理者和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企業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指導全區工業園區和信息服務業園區的發展工作,提出規劃布局、產業結構、發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建議;負責落實園區有關扶持政策,協調解決園區發展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審核申報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工業園區和信息服務業園區產業集聚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協調推進城區工業向園區集中。
經濟運行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綜合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研究提出調節近期經濟運行的措施和建議;重點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起草經濟運行分析報告、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的總量平衡、供需銜接、應急調度等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主要經濟指標計畫落實情況的統計、匯總、考核和分析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參與審核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計畫;負責相關行業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指導培育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參與全區能源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區內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化工企業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監督工作;負責市屬下放企業改制工作;聯繫和指導相關社會團體業務工作;負責全區電力運行監督、指導管理工作;承擔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等行政管理職責。
信息化管理科(掛區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
指導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聯繫和指導相關團體業務工作;負責電子產品推廣套用工作;參與審核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計畫;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和產品開發;負責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備案和信息服務業企業認定;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軟體服務外包和動漫遊戲產業發展;推動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發展;推進非金融性積體電路卡的推廣套用;負責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規劃、立項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協調工作;按規定製定電子政務建設的標準、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政務外網的管理;指導協調全區政務和社會公共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協調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組織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促進網際網路健康發展;負責全區重大公共信息服務平台規劃與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基礎性工作,參與網路與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協調通信保障與應急工作。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全區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負責全區無線電監測,協調處理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工作。
節約能源辦公室
負責《節能法》貫徹實施;組織全區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組織落實能源及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回收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廣清潔生產,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使用;負責全區重點用能設備的監督管理、檢查和監測;承擔區建設節約型社會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散裝水泥辦公室
負責做好全區散裝水泥推廣工作,積極宣傳國家和省、市有關推廣套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砂漿)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及時向經貿網及市散辦網上報信息;做好對水泥生產企業專項資金的收繳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工程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使用情況的執法檢查和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全區建設工程使用散裝水泥竣工核驗工作;編制全區散裝水泥、生產套用計畫並組織生產任務落實;負責全區散裝水泥的各項綜合統計工作,填報水泥、混凝土及乾混砂漿報表;做好區審批中心“視窗”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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