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鳴縣地方稅務局屬於政府部門,成立於199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鳴縣地方稅務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建立:1994年
- 所在國家:中國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計畫財務股,徵收管理股,政策法規股,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直屬機構,派出機構,
機構概況
我局在南寧市地方稅務局和武鳴縣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樹立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著組織收入這一中心工作,以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為稅務工作宗旨,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加強稅收征管,大力推進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最佳化納稅服務,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實現了稅收收入的持續、穩定、協調增長,從1994年到2010年共組織地方稅收收入16.55億元,年平均增長達20.3%。其中2010年共組織地方稅收收入33339萬元,同比增收8013萬元,增長32%,年稅收收入再創歷史新高,首次突破了3億元大關。其中:區級收入1339萬元,縣級收入32000萬元(含契稅3045萬元),完成市局下達全年稅收任務(31700萬元)的100.9%,完成縣政府下達科學發展三年規劃全年稅收任務(31700萬元)的100.9%。地稅收入連年實現大幅增長,整個地稅收入占全縣財稅收入49%左右,為保持地方財政收支平衡、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建設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障。
2011年,我局提早謀劃,科學制定收入分配計畫,落實稅收工作責任制和局領導掛點責任制,對內完善組織收入工作機制,強化稅源管理,對外加強部門協作,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稅協稅護稅作用,完善協稅護稅體系。堅持稅收組織收入原則,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加強組織收入紀律,組織收入實現新突破。至10月24日,我局組織收入29252萬元,完成自治區地稅局考核稅收收入任務(40746萬元)的71.79%,比上年同期增收5123萬元,增長21.24%,其中:市政府考核收入(縣本級收入)27635萬元,完成市局和縣政府考核收入任務(39300萬元)的70.32%,比上年同期增收4782萬元,增長20.93%。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六個,即計畫財務股、徵收管理股、政策法規股、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
計畫財務股
負責制定稅款入庫的管理辦法,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負責稅收收入的核算、統計、預測和分析,管理稅收票證等;負責管理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經費和財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財務執行情況;編制審核本縣地方稅務系統財務預算、決算;指導本縣地方稅務系統財務工作以及與計會相關的其它工作。
徵收管理股
研究制定本縣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具體辦法;負責巨觀管理全縣地方稅納稅人戶籍、稅務登記,指導各稅務分局管理稅收征管檔案資料;負責發票管理和有關納稅申報表、稅收法律文書的印製管理,負責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組織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的管理工作,規範稅務代理行為;以及與稅收征管相關的其它工作。
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套用軟體的推廣、維護和協同進行稅控機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指導信息系統建設和組織辦公自動化軟體、硬體的推廣、維護工作。
政策法規股
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核規範性檔案;處理行政複議、聽證、訴訟、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參與重大案件的覆核審理等工作。
辦公室
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機要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督查檢查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新聞和稅收宣傳;負責辦公自動化的推廣套用,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
人事教育股
負責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負責教育培訓、幹部監督、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考核工作,負責本級機關黨群組織日常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管理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監察室
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參與和配合做好黨風、行風建設;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政風政紀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本縣地方稅務系統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與稅務行政監察相關的其它工作等。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稽查選案、檢查等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上級交辦、轉辦及徵收管理部門移交的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上級稽查局對稽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工作的組織與配合;負責與公安、檢察、法院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對涉嫌犯罪的案件,除依法進行行政處理(處罰)工作外,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負責稅務發票的稽查和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和整頓規範稅收秩序工作。
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五個,即城廂稅務分局、雙橋稅務分局、鑼圩稅務分局、府城稅務分局、陸斡稅務分局。
派出機構的職責是:負責轄區內的所有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稅源管理和推行徵收管理辦法、措施,對所轄稅源實施監控管理,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
各派出機構的具體管轄區域如下:
城廂稅務分局:負責城廂鎮、寧武鎮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雙橋稅務分局:負責雙橋鎮、甘圩鎮、太平鎮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鑼圩稅務分局:負責鑼圩鎮、靈馬鎮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府城稅務分局:負責府城鎮、仙湖鎮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陸斡稅務分局:負責陸斡鎮、羅波鎮、兩江鎮、馬頭鎮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