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縣工業投資優惠政策

為鼓勵國內外資本投資武隆,促進我縣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隆縣工業投資優惠政策
  • 目的:鼓勵國內外資本投資武隆
  • 地點:武隆縣
  • 性質:工業投資優惠政策
適用範圍及條件,用地政策,財稅政策,規費政策,服務保障,附則,

適用範圍及條件

(一)凡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對外開放和準入。重點鼓勵綠色環保、上下游產業鏈關聯度較高的工業類項目。
(二)本政策所指工業類項目,是指在武隆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獨資、合資、合作工業項目(不含水電開發、礦產資源開採、木竹材粗加工、石場磚廠等優勢資源開發和資源粗加工項目)。

用地政策

(三)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且投入強度達到每畝135萬元、產出強度達到每畝270萬元,按每畝6萬元出讓廠區用地;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且投入強度達到每畝200萬元、產出強度達到每畝400萬元,按每畝1萬元出讓廠區用地。屬國家、市級高新技術項目,且年實現稅收1000萬元以上的,按每畝5000元出讓廠區用地。入駐工業園區的企業,由縣政府負責“七通一平”(通公路、通電、通給水、通排水、通電話、通電視、通網路和平整土地)。在工業園區外投資興辦的加工型工業企業,並以有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出讓綜合價金市級以上政策計提後的縣級留成實得部分安排給企業用於基礎設施建設。
(四)以租賃方式租用工業園區廠房興辦加工型投資項目的,從租賃契約生效之日起2年內免交租金;興辦高新技術項目的,5年內免交租金。

財稅政策

(五)增值稅。投資項目自納稅年度起,增值稅縣級實得部分第一年全額安排給企業,後兩年按50%安排,用於企業物流補貼。對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或年實現稅收1億元以上的重大工業項目物流補貼實行一事一議。
(六)所得稅。投資項目自納稅年度起,企業所得稅縣級實得部分前兩年全額安排給企業,後三年按50%安排,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國家鼓勵類投資項目,自納稅年度起,企業所得稅按國家西部大開發延續政策規定的15%徵收。
(七)縣外企業在我縣註冊設立總部(銷售結算中心),其實現稅收縣級實得部分按60%的比例獎勵給企業用於擴大經營規模。副總經理級別以上的企業高管,個人所得稅全額徵收後縣級實得部分獎勵給本人。

規費政策

(八)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在項目建設期間和投產一年內收取的生產廠房部分的縣級行政事業性規費,剔除工本費後全額安排給企業,收取的辦公用房及附屬設施部分規費按50%安排給企業。

服務保障

(九)投資項目納入綠色通道,實行全程代辦、限時辦結。外來投資項目業主及外來員工的子女入學、就業等享受縣內居民同等待遇。
(十)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至5億元(含5億元),或當年實現稅收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企業,若在仙女山旅遊度假區為高管購置商品房,由縣政府對其3套商品房(限300平方米)給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補貼;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或當年實現稅收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縣政府在仙女山旅遊度假區適當配置企業研發及高管房建設用地。
(十一)累計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或當年實現稅收達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由縣政府授予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 “投資者綠卡”(綠卡待遇包括:其本人持“投資者綠卡”和身份證件遊覽武隆縣5A級景區可享受每次免5人門票的待遇、銀行授信200萬元)。

附則

(十二)對科技含量高、投資強度大和稅收貢獻大的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 8 億元或年實現稅收5000萬元以上),或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行業50強、重慶工業50強、重慶民營企業50強、高新技術領軍企業投資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另行商定優惠政策。
(十三)投資項目在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武陵山片區扶貧、三峽庫區、重慶市渝東南片區、重慶市民營經濟發展等政策的同時,可享受本優惠政策。
(十四)新增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技改擴能項目,可同等享受本政策。
(十五)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武隆委發〔2010〕7號檔案同時廢止。此前縣委、縣政府頒布的相關優惠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頒布之前已簽約的項目按原約定優惠政策執行。
(十六)本政策由縣投資促進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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