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海警部隊

武警海警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邊防部隊中主要擔負海上執行邊防任務的部隊。中國海上的邊防執法武裝,中國公安機關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海上治安秩序的行政執法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警海警部隊
  • 外文名:Maritime Police Force of People’s Armed Police of China
1979年,中國開始組建海警隊伍,稱為海上公安巡邏大隊。
1980年後,開始組建現役的海警隊伍,後改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海警部隊。所轄的海上執勤船艇是中國政府授權,履行國家賦予的各項任務的政府公務船艇,是中國公安機關行使海上治安管理、邊防管理及公安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之一。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勤船艇依法享有和行使政府公務船艇的權力。主要任務是:在中國管轄海域內維護海上治安秩序,打擊海上偷渡、搶劫、走私、販槍、販毒等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領海主權和海洋權益。主要職權包括:①依法對所管轄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行使偵查權和調查處理權。②依法對海上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和船舶實施檢查、追捕、扣留、押送等強制措施。③對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外國船舶或人員,依法行使緊追權和登臨檢查權。④對以暴力手段抗拒檢查的違法犯罪嫌疑船舶,可視情使用武器,直至將其制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海警部隊隸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邊防部隊下轄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邊防總隊,設有若干海警支隊、海警大隊,分散部署於各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內。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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