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武漢市發改委)

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武漢市發改委一般指本詞條

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武漢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是研究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政府投資項目,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經濟部門。作為溝通與社會各界的橋樑,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主要是為您提供國家經濟政策信息、武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建設及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機構隸屬武漢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發展和改革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能,組織機構,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主要領導,

職責調整

(一)新增和加強的職責
1.增加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規劃和政策的職責。
2.進一步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3.加強對能源問題的綜合協調和牽頭抓總職能,擬訂能源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和標準並組織落實;加強做好有關能源資源的組織、儲備、供需平衡工作。
(二)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各區人民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依據國家關於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修訂意見,及時修訂調減市級投資核准目錄,提高核准項目的規模(限額)標準,縮小投資審核範圍,下放投資審核許可權。
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少數需報市人民政府審批、核准、備案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區級人民政府審批、核准、備案,或者由企業自主決策。
2.將工業行業管理、技術進步改造等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3.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國內外及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並協調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運行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並提出建議;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負責推進全市“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人民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及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和地方預算內專項資金;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重大項目計畫、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備案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並上報國家、省發展改革委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推進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全市個人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按有關規定負責各類借用國外貸款項目管理;安排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組織、管理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有關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以及新能源等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電力管理工作;負責能源資源的總協調和儲備計畫,負責加氣站、加油站審批的總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推進現代服務業中心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重大創新成果產業化,並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七)負責全市區域協調發展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城市化發展規劃,提出城市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開發區的有關協調工作,組織對開發區建設發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有關建議,指導全市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制訂發展規劃,按規定做好開發區設定管理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市市場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提出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政策建議;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做好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計畫管理;提出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負責做好全市糧食、棉花總量平衡計畫,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棉花巨觀調控購銷政策,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糧食、棉花工作政策、法規;參與研究制訂糧食、棉花流通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訂糧食安全和應急保障預案,並視情況提請政府啟動預案。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按有關規定做好可再生資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承擔市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投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協調交通、能源、環境等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重大項目的綜合管理。
(十二)參與起草全市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按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管全市招投標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編制國民經濟動員應急保障預案、方案;組織國民經濟潛力調查。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區域合作發展、國內經濟協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做好長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與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武漢市國內經濟協作交流的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推進武漢城市圈建設和參與服務西部大開發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武漢市對口支援和對口幫扶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價格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全市有關物價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全市價格改革和價格調整計畫、政策的建議;提出修訂政府定價目錄的建議。
(十六)提出綜合運用價格政策和其它經濟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調控市場,保持全市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建議;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制定全市價格工作規劃;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價格走勢,監測預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價格總水平變動,發布市場價格信息,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建議;依法履行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
(十七)負責全市價格工作的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以及區級人民政府的價格工作;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十八)擬訂市級管理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對中央、省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標準提出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價格聽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研究提出價格調控和監管的建議。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 法制處
  • 投資處
  • 綜合處
  • 體改處
  • 規劃處
  • 區域合作處
  • 農經處
  • 工業處
  • 高技術處
  • 社會處
  • 財貿處
  • 環資處
  • 能源處
  • 服務業處
  • 重大處
  • 價格處
  • 糧管處
  • 糧儲處
  • 基礎產業處
  • 審批處
  • 老乾處
  • 機關紀委
  •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 稽察辦
  • 創新一處
  • 創新二處

直屬單位

價檢局
成本局

主要領導

許甫林:主任、黨組書記。
沈 濤:抽調長江新城(新區)管委會(籌)工作。
劉新華:副主任、黨組成員。
胡禎雄:二級巡視員。
徐昌華:副主任、黨組成員。
方中華;副主任、黨組成員。
熊戰勛:二級巡視員。
余功豹:副主任、黨組成員。
張文勝:武漢市長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辦專職副主任(副局級)。
王永勝:武漢市能源局專職副局長(副局級)。
張純松:一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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