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繼續教育教學督導組工作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武漢大學繼續教育教學督導工作,充分發揮教學督導在穩定教學秩序、規範教學活動、提高教學質量等方面所起的積極作用,結合學校開展教學督導工作實踐經驗,特制定本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大學繼續教育教學督導組工作實施細則
  • 外文名:Wuhan University to 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eaching supervision work education group
  • 相關單位:武漢大學
  • 性質:工作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繼續教育教學督導工作,充分發揮教學督導在穩定教學秩序、規範教學活動、提高教學質量等方面所起的積極作用,結合學校開展教學督導工作實踐經驗,特制定本細則。
一、武漢大學繼續教育教學督導組(以下簡稱“督導組”)是在學校領導下,對全校繼續教育的教學管理、教學秩序、教學質量等進行監督指導的專家小組。督導組獨立開展各項工作,其日常工作由繼續教育學院教學管理部門負責。
二、督導組由5-7人組成。設組長1名、副組長1—2名,聘期一般為3年,必要時可做適當調整。
三、督導組的成員由繼續教育學院在本校教師中選聘。督導組成員條件:具有教授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身體健康;治學嚴謹、教學經驗豐富、熱愛繼續教育工作。
四、督導組工作職責
(一)有計畫地深入繼續教育教學第一線,了解有關教風、學風和教學管理方面的情況,提出加強教風學風建設以及改進教學組織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繼續教育課堂的教學情況進行抽查,檢查任課教師的教案、課堂教學效果、教學方法、教學進度和學生到課等方面的情況,並及時向各有關學院及繼續教育學院反饋信息。
(三)進行實踐性教學環節的檢查,包括檢查實習實驗指導書、實習實驗條件以及實踐性環節的教學效果等。
(四)參加繼續教育學院有關的教學管理工作會議,了解、檢查學校繼續教育各類型、各層次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畫的執行情況。
(五)參與繼續教育的教學評優、專業建設、專業調整、課程建設等有關諮詢及論證工作,對教學改革提出指導性意見;注意發現典型,對好的教學成果及教學改革經驗進行整理、提煉,並提出推廣建議,為學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的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六)向繼續教育學院通報教學檢查情況,指出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五、督導組工作方式
(一)督導組每學期初擬定本學期工作計畫,並交繼續教育學院。
(二)督導組由組長牽頭定期開展活動,每學期以書面形式向繼續教育學院提交督導工作報告。督導組成員在督導工作中應填寫好各類督導工作表格,及時整理、匯總後交繼續教育學院。
(三)督導組成員如遇重要問題,可直接向繼續教育學院主要領導或學校有關領導反映意見。
(四)繼續教育學院一般每學期召開兩次督導組全體成員會議,研究、布置、總結本學期督導工作。
六、本細則由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七、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武漢大學繼續教育教學督導組工作實施細則》(武大繼教字[2002]2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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