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南區)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南區)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校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以“豐富校園文化、放飛夢想”為宗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 外文名:WuH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 Association Union
  • 學校:武漢城市職業學院
  • 辦公地點:大學生活動中心四樓
發展歷史,章程全文,組織機構,主席團,辦公室,監察部,外聯部,宣傳部,管理部,活動部,各屆成員,社團名錄,學習類,實踐類,公益類,文學類,語言類,體育類,藝術類,

發展歷史

成立於2009年的武漢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現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南校區),原為校學生會社團部。後隨著學校社團的逐步發展,並由校團委牽頭,不斷的發展,不斷的完善到現今的社團聯合會。現武漢城市職業學院擁有各具特色的社團32個。每月,各社團都會舉辦各種活動,極大地豐富了我校學生的課餘生活。同時社團聯合會也會不時組織各色趣味活動,不僅豐富了我校學生的生活,也增添了校園文化。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南區)學生社團聯合會以“律韻風華,斑斕色彩”為主題,以“豐富校園文化、放飛夢想”為宗旨。在完善的理念、新的管理模式指導下,在不斷輸入的新鮮力量的支持下,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力量日益強大,呈現出了欣欣向榮的景象。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與校學生會同屬校級組織,共同接受校團委的領導。

章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武漢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社團聯”)是校團委領導下的民眾性聯合組織。負責管理和協調學校合法學生社團的有關工作。
第二條 社團聯的主要任務是:
(一) 負責與校團委和校內外有關部門取得聯繫,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引導、協調、監督及考核;
(二) 引導、組織學生社團開展高質量、高品質的校園文化活動;
(三) 圍繞學校“育人”工作中心,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生社團活動,培養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四) 加強學生社團、制度建設,增強學生社團凝聚力,獎學生社團建設成為學校對學生進行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補充。
第二章成員單位
第三條 凡經校團委正式批准註冊的學生社團均為社團聯成員單位
第四條 成員單位的基本權利:
(一) 有權監督社團聯工作,對社團聯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 有權參加社團聯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 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社團聯給予維護。
(四) 在開展活動和自身發展遇到困難時,有權要求社團聯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第五條 成員單位的基本義務:
(一) 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以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遵守社團章程,認真執行社團聯的各項決議,服從社團聯的指導和監督,積極配合社團聯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 每年在完成社團招新後及時到社團聯進行登記註冊。
(四) 遵守《學生社團管理辦法》,在社團聯的監督和指導下,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活躍校園文化,推進素質教育,為全體在校生綜合素質的提高而努力。
(五) 維護社團聯的團結穩定,維護社團聯的榮譽和利益。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責任
第六條 社團聯實行社團代表大會制度,學生社團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七條社團代表大會行駛下列職權;
(一) 制定、審議、修改 、解釋並監督實施本章程以及本會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二) 討論通過本會重大方
針、政策,整體規劃全校學生社團發展;
(三) 聽取和審議社團聯工作報告;
(四) 收集代表的提案,並進行審議、通過;
(五) 根據提名選舉產生社團聯主席團成員。
第八條 學生社團代表大會一般每五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經聯合會主席團討論並報請校團委同意,可臨時召開社團代表大會;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單位聯合提議,經校團委同意,也可臨時召開社團代表大會。
第九條 學生社團代表大會設社團聯主席團,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駛代表大會有關職權。
第十條 社團聯主席團可以通過民主選舉或公開競聘的方式產生。
第十一條主席團職責;
(一) 根據社團代表大會決議,組織開展社團聯的各項工作;
(二) 對審核成立的新社團進步初步論證,審查並將審查意見上報校團委;
(三) 制定社團聯工作規劃及工作報告;
(四) 合理 有效的引導社團開展工作,並按照《學生社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社團進行考核,定級;
(五) 籌備下屆社團代表大會的召開,向社團代表大會做工作報告;
(六) 決定社團工作的其他重大問題,行駛社團代表大會賦予的職權;
(七)負責處理社團聯日常事務
第四章 社團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社團的發起
(一) 我院在籍學生自願參加者在20人以上,基於共同的理念、興趣、目標,自願遵守此條例的各項規定。
(二) 學生社團必須聘請一名以上的相對固定的專業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的申請
(一)社團的章程,闡明社團的名稱性質,結社宗旨,機構設定,組織原則,會員資格,權利及義務,社團紀律,財務管理辦法等,章程應與社團的日常活動保持一致。
(二)憑介紹信及指導老師的鑑定意見到院團委領取《學生社團登記表》逐項填寫,實行正式的審批手續。
(三)社團成立的審批時間不超過兩周(以各項手續完成時起算),獲準成立後頒發合法成立證書對未獲準成立的社團,團委必須給予不予批准的書面意見。
(四)學生社團的成立經院社團聯合會審核,須報院團委批准後,予以公告,社團方可正式成立。《學生社團登記表》一式四份,分送院保衛處,院團委及院社團聯合會,以便備案。
第十四條社團的註冊
(一)各社團應在每學年開學後2周內主動到院社團聯合會註冊(蓋章為效)。
(二)註冊時必須提供該社團詳細的學年工作計畫,活動安排,並認真填寫註冊登記表。
(三)凡逾期不註冊的社團,視為自動註銷。
第十五條社團的註銷
(一) 社團可自動申請註銷。
(二)社團出現領導機構癱瘓、社團活動的性質、範圍違反學院有關規定或違背社團章程等情況時,可由院社團聯合會會議研究,報請院團委批准,停止社團活動或取消社團資格。
(三)六個月無活動,或雖有活動,但參與人數極少者。經費管理出現重大差錯及混亂,視為自動註銷。
第十六條社團的組織管理
(一)社團的一切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各社團應自覺接受院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指導及管理,服從學校工作的全局安排。
(二)社團應有自己詳盡的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並在院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指導下執行。
(三)各社團必須有自己完善的組織機構,內設會長(社長、主席),各部部長,並可根據工作需要設名譽會長(社長、主席、顧問)及增添部門、副部長,機構設定要堅持少而精的原則。
第十七條社團負責人
(一)一個社團一般設三位主要負責人。社團負責人由品學兼優、有較強組織能力和責任心的同學擔任。
(二)社團負責人由社團全體成員會議選舉產生。社團負責人須得到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當選。
(三)社團負責人任期一般為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新成立的社團負責人可由社團發起人臨時擔任,任期不能超過半年。
(四)社團負責人依據本社團章程管理社團事務,開展社團活動。
(五)如有特殊情況,可由院社團聯合會在廣泛徵求社團成員意見的基礎上指定臨時負責人,臨時負責人任職不能超過六個月。
第十八條社團經費
(一)社團經費採取以自籌為主,自籌與學院支持相結合的原則。
(二)社團舉辦的全校性大型活動可向院團委提出經費申請,並附詳細的經費預算報告,院團委研究,視情況做出處理。
(三)各社團可根據自身需要收取一定會費,收取標準應報院團委批准。
(四)各社團可以積極尋求社會力量的支持,但不得有損於學院、社團、學生的利益,不得在校內從事經營性活動。
(五)社團所持各種費用及贊助物資需由社團指定專人負責,財賬分管,落實責任,並制定詳盡的財務管理制度,院社團聯合會將不定期地對其會費及其它財物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一但發現問題,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社團經費及物資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得用於與社團活動無關的方面。
第十九條社團的職責
(一)社團(主要負責人)應定期向社團聯匯報社團運行狀況。
(二)社團有依據社團章程定期開展活動的義務。
(三)社團必須積極配合社團聯對其財務等情況的監督和考查。
(四)社團若需要舉辦活動,須經社團聯審批同意。
(五)社團在財務方面的職責如下:
1.社團有義務向會員說明社團的收費情況,且在收取較大金額會費或培訓費需要徵求三分之二以上會員的同意。
2.社團有義務對每次活動的支出做出相應的使用細則說明,賬目須明確。
需要有效票據核准登記入賬
1.社團有義務將其財務狀況定期公布,並告知會員公布時間,接受會員的監督的質詢
2.社團有義務告知會員維權的方式
3.社團在每學期末有義務向會員總結本學期的財務收支狀況。若會員提出異議,社團負責人需要詳細說明。
第二十條會員維權機制
(一)會員在其應享受有的權利受到侵害,或就所在社團對其做出得處理決定等發生爭議時,可依次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與社團負責人協商解決
2.通過社團聯要求啟動會員維權機制。會員要求啟動會員維權機制的,須提交書面申請一份。
(二)社團聯會員維權機制
1.社團聯從各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會員維權工作組,設組長一名
2.會員維權工作組平時不單獨開展工作,其成員仍在原部門正常工作。當接到社團會員投訴或要求啟動會員維權機制時,召開工作組會議,根據利益迴避,公開公證等原則,確定具體受理部門及人員
3.確定受理部門和人員後,由該部門工作組成員根據投訴信息或要求啟動委員維權機制的書面申請具體開展調查,協調和處理工作。儘可能全面收集信息,排除干擾,其他部門應積極協調該部門開展會員維權工作。
(三)會員可以採取以下五種方式進行投訴:
1.可投遞書面材料至社團聯意見箱;
2.可到社團聯辦公室向值班人員進行說明和登記;
3.可於工作日撥打社團聯相關部門負責人電話或傳送電子郵件;
(四)社團聯接受會員投訴的範圍:
1.財務管理;
2.活動開展;
3.民主機制;
4.其他與會員切身利益有關的方面。
(五)社團聯的工作組將在收到投訴的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以適當方式通知投訴人;被受理的投訴,及時開展調查;並在確認受理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適當方式將處理和調查結果反饋給投訴人。
(六)遭到會員投訴的社團,應積極配合社團聯的相關部門所做的調查工作。社團負責人就被投訴的事項作出如實說明情況。涉及財產問題的,須同時出示財務發票及收據等相關資料。
(七)會員投訴的財務問題(包括違規收取會費及培訓費,挪用,濫用經費,不按規定購買器材道具從事盈利性的商業活動等)經查證屬實的,社團須承擔相應責任,履行積極補救義務並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如社團確存在違規現象,社團聯將依據《社團財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社團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八)會員對社團活動的數量,質量不滿的,也可以向社團聯提出投訴。社團聯相關部門將審核該社團的實際活動與活動計畫是否相符,並在5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反饋核查結果。
(九)社團聯可依據《學生社團管理辦法》的核查結果對一個月未開展活動的社團給予警告對兩個月未開展活動的社團勒令社團更換負責人,並取消評優資格,對於一個學期未開展活動的社團,則可按程式要求註銷該社團。
(十)因風暴雨,火災等不可抗力導致社團活動被迫取消或不能進行的,不許追究社團責任人的責任,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將追究社團負責人和社團的責任。
(十一)會員對社團活動或負責人的行為違反會員大會決議,或者就民主權益招收侵害提出投訴意見,經社團聯查證屬實的,將責成社團作出解釋說明並期限改正。如逾期仍未改正的,將勒令該社團根據團章程上的程式更換社團負責人。具體情況查證後及時處理。
(十二)經社團聯查證確屬惡意投訴的,將不予理答覆。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惡意投訴人的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校社團聯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組織機構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以“服務社團、管理社團”的學生組織。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設1個主席團和6個部門;主席團共四人,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書長、一名團支書組成;職能部門分別是辦公室、監察部、外聯部、宣傳部、管理部、活動部。

主席團

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面工作,協調部門與部門之間的關係;研究制定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與執行;負責執行學院各級和給相關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定期召開社團聯全體大會和幹部會議,總結交流各方面工作情況;負責組織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幹部的工作開展、評優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對分工負責的部門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協調,秘書長監管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財務狀況和財務支出,團支書主要進行社聯、社團人員的評優、考核事項。

辦公室

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在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作為核心部門,由主席團直接領導,在日常工作中主要負責組織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日常事務工作,包括通知各部門和各協會相關事宜、加強各部門與部門、部門與協會、協會與協會之間的相互聯繫、協助各部門和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管理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各協會的文檔、信件和公共財產,負責監督、核算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財務報銷情況。協助主席團處理社團聯合會的各項事務。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幹部的檔案管理,對其進行日常考勤工作,並對出勤情況及時通報;做好辦公用品的設定購買,檔案表格的製作、保存,財務收支賬單的記錄表;負責例會及相關事宜的人士通知和會議記錄,擬定社團聯合會的具體制度和工作計畫,並做好總結工作,同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內部資料及各協會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備案;
2、負責各協會活動的考核記錄和活動報告的整理及各協會的工作總結的匯總,在此基礎上,分月進行匯總備案,並做好每學期各協會活動資料的匯總;
3、協助主席及副主席進行內部各項制度起草,制定與實施,具體起草各類檔案;
4、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各部門活動計畫,總結,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成員考勤,獎懲情況的備案;
5、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報告的整理、制定;
6、做好每次會議的會前通知,會前簽到工作,會議記錄及會議備案;
7、定期對社團的日常流水帳、活動經費、歷史帳目進行審查;
8、負責各部例會的請假制度;

監察部

主要審查各個社團的資料和指導監督各社團的合法權益,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主席團匯報,是各社團與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溝通的橋樑;參加各學生社團舉辦的活動,並對其進行監督考評;收集整理協會活動資料並主要負責評選優秀社團和優秀會長;參與考核各社團換屆活動;社聯、各社團舉辦大型活動,負責維持現場秩序;調查收集會員對社團各項工作及活動的建議,督導各社團健康快速發展。
1、協助主席制定社聯和社團的各種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對社聯內部成員以及各社團的紀律進行監督和檢查。
2、負責接受各協會會員的投訴;負責審查各社團申辦的活動;
3、在校團委的指導下,對社團聯合會及各社團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
4、對各社團的活動規模、活動範圍等進行相應的監督。
5、每年度對社團進行評優,對社團進行獎勵或懲罰 。
6、對協會會長候選人進行考察、監督等。

外聯部

外聯部是一個面向社會展現學院社團風采的視窗,全面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內外交流聯絡,以及與其他高校的聯繫交流,樹立良好的社團聯合會形象,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各界的支持,努力擴大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和社團對外的影響,讓社團走出學校。具體工作重點如下:
1、發揮本部門特色,加強與其他部門、各個協會的聯繫。共同搞好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工作,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交流狀態。協調好與各組織之間的關係。內部管理的最終目的是統一規範外聯工作,並使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外聯工作走向合理化、高效化、統一化;
2、對外聯繫,擴大學校和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影響力,對外擔負宣傳職責,提高學校知名度。為我校學生的校內外活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從而增加我校學生與社會的直接接觸機會,為同學們提供社會實踐機會;
3、對外聯繫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所舉辦活動的贊助,使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各項活動順利開展,保證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各項活動能夠高質量的舉行;
4、努力加強社團聯合會與外界的聯繫,樹立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良好形象,促進彼此間的交流與合作。並為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發展提供參考資料、經驗、方案;
5、與兄弟學院密切聯繫,負責各兄弟院校的成功的管理經驗和優秀的活動組織經驗的引進,同時為其他各職能部門提供信息支持;
6、每次活動做到有書面計畫、書面總結;

宣傳部

宣傳部是全面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各項日常宣傳工作,協助各社團的宣傳工作。負責宣傳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提高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知名度,擴大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影響;負責進行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宣傳工作,對校學生社團聯合會開展的系列活動及時的進行報導,讓同學及時了解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最新動態,對表現優異的集體或個人進行宣傳;負責橫幅展板的設計,組織調查問卷的等相關活動,及時將會員的意見反饋到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監督各社團的宣傳橫幅、稿件的真實性,協調橫幅的張貼,同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傳遞社聯工作信息,並根據形式需要;
2、宣傳政策及新時期的工作重點等;
3、負責社聯主辦的各類活動的宣傳工作和其它設計,承辦落實工作; 4、充分利用校內外媒體的影響,及時、客觀、多渠道、全方位、高起點的向全院師生傳遞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信息,促進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全體師生的聯繫與交流;
5、負責與全校其他宣傳部門(如:校報、廣播台、網路宣傳部等)的交流和溝通;負責做好與各大高校學生社團的宣傳交流;
6、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宣傳橫幅、展報、張貼物的製作、發布和維護;制定考核標準,對社團橫幅、展報、張貼物的統一管理及考核;
7、負責社團稿件、刊物、宣傳手冊、傳單及其他印刷品的審稿和監督管理;
8、培養實幹的宣傳幹部隊伍,充實和壯大宣傳隊伍,同時注意培養學生的宣傳能力。

管理部

管理部是在社團聯合會主席團的領導下管理校學生活動中心的日常活動場地、衛生等所有事務;對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所屬的所有器材進行嚴格管理;全權負責分配與協調各個社團的所有日常訓練場地;針對大型活動的場地進行策劃與協調,以及負責大型活動的會場秩序;本著有利於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和提高,以保證大學生活動中心各項活動的有序進行,同時服務於各個社團及全校師生,促進校園生活的豐富化,多采化。具體工作重點如下:
1、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各項事務,如:場地管理、衛生監督等;
2、管理和分配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所屬的所有活動場地;
3、管理各個協會的器材出入和器材的缺損,並對所需器材進行保管;
4、製作大學生活動中心非協會人員和內部人員的費用收取標準;

活動部

活動部是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內部的樞紐部門,一直本著“立足社團、服務社團、務實求效、自我完善”的宗旨。為各個社團工作提供幫助,使各項活動能更好的有秩序的開展。統籌所有活動大局,同時負責多媒體及社團活動場地的申請,具體工作重點如下:
1、初步審批社團活動;
2、 負責各社團間的協調,協助社團組織活動;
3、負責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
4、登記社團活動情況並建立活動檔案,定期對各社團的活動情況進行匯總;
5、考核各社團幹部工作、人員組織、活動開展情況。實行評分制度;
6、配合主席團、辦公室、宣傳部、管理部、監察部、外聯部的工作,各部門需要幫助時給予全力支持 。

各屆成員

2010屆
主席團
主席 :丁林校
副主席: 袁光勝 彭先鳳
部長
辦公室:杜莎
活動部(原組織部):曾攀
宣傳部:黃柳
監察部:金明
外聯部:劉鵬
2011屆
主席團
主席: 羅相傑
副主席:吳菲 劉軍
秘書長:馮雪芹
部長
辦公室:林宇航
活動部(原組織部):錢榮輝
宣傳部:潘永霖
監察部:羅雪
管理部(原大學生活動中心運行管理部):周田明
外聯部:蔡柳青
2012屆
主席團
主席 : 李先進
副主席: 覃磊 蔡婷
秘書長: 張倩倩
部長
辦公室:周佳
活動部:何承嬌
宣傳部:袁元
監察部:王森
管理部(原大學生活動中心運行管理部):魯松
外聯部:張俊傑
2013屆
主席團
主席:嚴孜
副主席:許迎秋 董米哲
秘書長:魏芳
部長
辦公室:王進
活動部:熊光棟
宣傳部:李剛
監察部:楊柳
管理部(原大學生活動中心運管部):焦向龍
外聯部:程弘揚
2014屆
主席:朱歡
副主席:陳涵 朱本超
秘書長:張海南
辦公室主任:何昭賢
副主任:張萌萌 錢可
活動部部長:陳德禎
副部長:鄔凡 徐唐豹 潘曼
宣傳部部長:李雅文
副部長:熊丹鳳 鄧靖 蔡柳
監察部部長:朱尚德
副部長:戢森 曾祥鳴 何靚
管理部部長:鄧思思
副部長:陳亞平 趙明 馬超
外聯部:王燦
副部長:汪麗潔 王克 吳平華
2015屆
主席:黃敏
副主席:張遠霞
團支書:黃澤毅
秘書長:鄒朗
辦公室主任:桑詩琪
副主任:龔龍 童曉
幹事:李欣 付娟 袁珊 魏瀟 麥喜東 楊曉煜 黃子怡
活動部部長:王成
副部長:張紅領 黎曉陽 黃蓉 田堯
幹事:陳爽 楊姝婷 楊丹 常涵靜 潘玉蘭 俞洋 梁哲 高楓 吳鵬飛 張偉倫 姚澤雲
宣傳部部長:肖君宇
副部長:袁銳 黃強威 郭世茹 王遲
幹事:瞿思琪 何志豪 時曉曦 程夢 孫雨晴 賈倩婷 全禕 黎惠萍 周紅玉 鄧湘鄂 王國煒
監察部部長:李小軍
副部長:李東 胡可欣 張彪
幹事:段孟 陳勝 濤梅子 彭園園 張塗汐 舒秦怡 郝鵬 莊曼 張駟駒 翟毅飛 石豪
管理部部長:王偉平
副部長:夏慧 葉家威 陳思行 李月程
幹事:易凡 馮珊 胡蘭 石俊宇 陽旋 楊威 朱益 王焗鵬 符翰祥 呂寶琴 舒澤 譚藝敏 陳焱
外聯部:龔俊柯
副部長:謝瀟瀟 鄭芬芳 楊曉
幹事:華志明 呂聰 於未未 黃暢 唐雪 黃攀 張涵蕾 柯昌旭 邵帥 曾飛
2016屆
主席:楊威
副主席:張駟駒
團支書:姚澤雲
秘書長:呂寶琴
辦公室主任:李欣
副主任:付娟 麥喜東
幹事:宋鋒炎 王陳晨 王雨 王文科 王鑫 陳棟 王冰清 陳子軒 屠帥 胡琳玉 曹新傑 王洋
活動部部長:張偉倫
副部長:陳爽 常涵靜 俞洋 高楓 吳鵬飛
幹事:張博宇 黃雷 馬凱 余楚林 梁婷慧 楊露 周依楊 新翼 劉潔如 金周成
宣傳部部長:王國煒
副部長:瞿思琪 程夢 鄧湘鄂 周紅玉 黎慧萍 孫雨晴
幹事:宋心蕊 王尚佳 萬婉蝶 劉傳梅 湯光華 陳瑜 劉振明 劉冬梅 孫成蕾
監察部部長:翟逸飛
副部長:段孟 彭園園 舒秦怡
幹事:徐莉莉 王秋紅 韓朦曉 朱若塵 蘇錦銘 胡金燦 張柯貞 黃世坤 陳慧 陳夢蝶 楊凡 李國梁
管理部部長:石俊羽
副部長:易凡 朱益 王焗鵬 胡蘭 譚藝敏
幹事:方其兵 張健 趙眾 李自晗 汪婷 黃晨 毛光照 黃名峰 吳洲文
外聯部:黃暢
副部長:華志明 呂聰 張涵蕾 邵帥
幹事:庫洪韜 蔣蓉 黃嘉敏 袁倩倩 馬天亮 謝亞萍 雷雨晴 梁銘錕 宋蒙 曾延年 胡修政
2017屆
主席:馬天亮
副主席:毛光照
團支書:韓朦曉
秘書長:梁婷慧
辦公室主任:屠帥
副主任:程川 陳子軒
幹事:劉柳 向玉容 李慧敏 陳亮 汪娟
活動部部長:黃雷
副部長:馬凱 周依
幹事:梁國棟 宋培江 彭欣 寅家豪 馮瞻 馮茹 陳保山 王帥
宣傳部部長:劉傳梅
副部長:王尚佳
幹事:范雅欣 胡依萍 熊紫薇 余天洋 舒晶 郭天 吳琦豪 程建華
監察部部長:黃世坤
副部長:陳夢蝶
幹事:萬焮埡 伍文群 鄧慧 史為鏡
管理部部長:黃晨
副部長:吳洲文 郭志虎 張健 黃名峰
幹事:邱實 徐鵬 鄭京京 詹琳 洪錦山 汪學閩 馬子悅
外聯部部長:胡修政
副部長:庫洪濤 鬍子君 謝亞萍
幹事:張夢瑤 周雪梅 張勇 彭清嘯 吳曼 陳珍珍 張文靜
2018屆
主席:陳保山
副主席:宋培江
團支書:張文靜
秘書長:向玉容
辦公室部長:李慧敏
副部長:劉柳、汪娟
幹事:毛錦、田森林、吳凱、姚啟航、王澳、呂夢毅、黃佳銳、王思、郝亞玲、胡萍、王月、詹文清
活動部部長:馮瞻
副部長:梁國棟、寅家豪、馮茹、彭欣
幹事:駱傑、梁起鵬、蘇娟、伍佳、白蓉、柯源、唐昊、汪心怡、姜夢潔、黃興
宣傳部部長:吳琦豪
副部長:余天洋、胡依萍、范雅欣
幹事:李祥、肖思雨、江佩停、陳思祺、陳雨欣、汪沈瑩、彭恩、趙弘屹、陳小莉、殷紅丹、鄭值
監察部部長:史為鏡
副部長:鄧慧
幹事:萬月、史巧悅、柳艷、徐立奇、梁康、周婷婷、韓小紅、杜莉萍、周濟科、熊大禹
管理部部長:詹琳
副部長:汪學閩、鄭京京、邱實
幹事:汪紫、江雪瓊、程文俊、羅展、榮剛、曾浩、付文博、向蕾、胡雨菲、田雅倩
外聯部部長:周雪梅
副部長:張夢瑤、陳珍珍、宋怡枝
幹事:李金洲、王芯茹、童心宇、劉霄翔、聶都都、葛鳴、李文翔、齊顯正
2019屆
主席:徐立奇
副主席:伍佳
團支書:陳小莉
秘書長:汪紫
辦公室部長:田森林
副部長:黃佳銳、郝亞玲、王思
幹事:陳雪嬌、鄧玉鈺、盧倩玲、李小雨、李宇程、沈歆煜、王東好、王麗娟、王悅笙、楊思思、湛逢波
活動部部長:蘇娟
副部長:柯源、唐昊、汪心怡
幹事:陳格、郭祿、郭小芬、韓叮婕、何天一、姜雨薇、李杏、樂喆、潘思成、沈世傑、孫源、譚靜、楊孜
趙帥森、宗艷潔
宣傳部部長:趙弘屹
副部長:彭恩、汪沈瑩、肖思雨、殷紅丹
幹事:代嚴萱、何佳文、華敬禕、胡旭雨、劉思瑤、梁小琪、李星雨、羅祖航、馬立娟、苗夢雪、彭奧
瞿倩、皮雅倩、王洪雨、王露、肖舒晗、張耀丹
監察部部長:萬月
副部長:杜莉萍、韓小紅、周濟科
幹事:陳俊翰、侯詩婕、梁豪傑、李文博、王思琪、汪正茹、徐海、肖青雲、肖芯培、肖葉竹、易聶凡
詹康、張振順
管理部部長:向蕾
副部長:曾浩、付文博、榮鋼
幹事:柴曼玉、董玉潔、黃青、李思琪、劉玉婷、潘奧凱、潘進康、任銳騰、石叢發、譚唯、王婧怡、吳全武
夏銘宇、葉益成、左星月、張湲、張之怡
外聯部部長:李文翔
副部長:葛鳴、李金洲、王芯茹
幹事:安定、崔琦麗、杜漢學、馮岩、郭靜如、舒成敏、唐思雨、吳琳、閆鑫、張博倫、朱昊
2020屆
主席: 馮岩
副主席: 任銳騰
團支書: 易聶凡
秘書長: 汪正茹
辦公室部長: 陳雪嬌
副部長: 沈歆煜、王麗娟
幹事: 丁雅玲、張雨佳、趙泓景、鄭明傑、周佳佳、劉雄、李金梅、范英琦、陳藝娜、曾海林
活動部部長: 宗艷潔
副部長: 郭祿、韓叮婕
幹事: 李子涵、王魯、陳鴻潤、程正茂、龔煜昊、胡湘娟、康瑩、蘭洋、譚鈺林、余嘉慧、餘九峰、朱子旭、趙雪琴、曾菲菲、馮鎵璇、胡爽、肖婷
宣傳部部長: 張耀丹
副部長: 瞿倩、王露
幹事: 程心、何楠、康雅奇、李晶、盧敏(電商)、盧敏(外語)、劉章威、陶文靜、王代欣、楊蕊、楊欣怡、趙貴鑫、張路橋、周文凱
監察部部長: 王思琪
副部長: 侯詩婕、張振順
幹事: 裴嘉鑫、蔡一帆、胡志雲、劉慧如、劉天宇、李紫豪、芮麗俠、田雨萱、王佳慧、王樂、韋穎、魏熒熒、夏詩敬、禹俊良、楊鑫、章子萱
管理部部長: 譚唯
副部長: 吳全武、李思琪
幹事: 戴怡晨、聶瑩、余芃煦、胡欣洲、明鍶鍶、漆夢茹、鄭佩瑤、鄭仔豪、周慧、陳迪潤、龔雲、馬立傑、邱露盈盈、肖元媛、楊子怡、張宇奇、余頌、步宜飛
外聯部部長: 閆鑫
副部長: 朱昊、郭靜如
幹事: 王秀妹、魏君玲、李成程、楊艷春、高夢雲、趙芸萱、李黃麗、龔雨欣、龔磊、喬福、萬英鵬、汪夢玲、周兵、陳夢晗
2021屆
主席:裴嘉鑫
副主席:聶瑩、劉慧如
辦公室部長:范英琦
副部長:周佳佳、劉雄
幹事:李金梅、陳藝娜、黃夢琦、呂艷俊、張心悅、劉子達、竺偉文、謝雨馳、陳婧文、柳慧晴
活動部部長:余嘉慧
副部長:餘九峰、王魯
幹事:康瑩、馮鎵璇、黃怡、蔡明霞、胡聰 郭祥坤、呂金印、程乙萌、王蝶、王靜雨
宣傳部部長:王代欣
副部長:盧敏、劉章威
幹事:張周文、王越、田春霞、趙全麗、朱夢琦、袁可欣
監察部部長:夏詩敬
副部長:魏熒熒、蔡一帆
幹事:王樂、艾書瀚、洪日升、雷金筠、李媛、劉銀鳳、李雅君、吳紫嫣、趙力
管理部部長:馬立傑
副部長:余芃煦、肖元媛
幹事:鄭佩瑤、方哲、江心語、黃佳怡、張昊陽、代爽、張以軒
外聯部部長:趙芸萱
副部長:喬福、周兵
幹事:李成程、萬英鵬、柯雨謙、余文萍、陳晨、黃鑫、萬澤鵬、繆倩玉、付松洋、張韻

社團名錄

學習類

大學生讀者協會

實踐類

星木創業協會
心晴社
Grace禮儀協會
桑薴茶藝研習社
shadow影像社

公益類

愛心協會

文學類

演講與口才協會
茗楓文學社

語言類

英語協會

體育類

武術協會
木葉跆拳道協會
流光羽毛球協會
足球協會
籃球協會
颶風桌球協會
腳踏車部落協會
詠春拳協會
Fly Fish輪滑社
TSK滑板社
智慧之行平衡車協會
扁帶運動協會

藝術類

Free House街舞社
竹韻笛簫協會
星竹書畫協會
藍調吉他社
柯美動漫社
湖韻舞蹈協會
創藝手工製作協會
滾石打擊樂協會
小提琴弦樂團
FIY話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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