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黨務政務公開制度》是武漢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制定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黨務政務公開制度
- 制定單位:武漢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簡介,制度內容,
簡介
為進一步加強黨內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約束機制建設,切實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志辦實際,制定本制度。
制度內容
一、黨務政務公開內容:
1、領導班子的工作職責;
2、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情況;
3、領導班子議事規則;
4、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整改情況;
5、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述職述廉情況;
6、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
7、領導幹部出國(境)考察情況。
8、重大決策、決定、決議;
9、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計畫及落實情況;
10、“五年”工作規劃、年度績效目標和階段性重點工作;
11、年度績效工作目標責任書;
12、年度績效目標管理考核結果;
13、幹部的選拔任用和考核獎勵情況;
14、後備幹部推薦和發展新黨員情況;
15、民主評議黨員的情況;
16、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
17、內部機構設定及崗位主要職責;
18、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執行情況。
二、公開形式根據規定和具體內容,適宜內部公開的內容採取會議、檔案、通知通報、電子屏等形式,適宜向社會公開的內容採取黨務政務公開欄、新聞媒體、回復函詢、武漢市情網等形式。
三、黨務政務公開,可以區分不同情況,採用年度公開、半年公開、季度公開、月度公開的方式。必要時,可以隨時公開。
四、黨務政務公開時間一般不少於1周,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3天。
五、黨務政務公開的事項和內容由職能處室或所涉個人提供,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予以審核並按規定確定公開的時限、範圍、形式,全局性重要公開事項和內容由志辦主任審批;對於黨內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和涉及黨員、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黨內事務,要採取僅限於黨內公開或先黨內、後黨外的程式進行公開。
六、黨務政務公開的內容或方式,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
七、黨務政務公開工作應當主動徵求、認真聽取、積極採納黨員和民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八、黨務政務工作由志辦黨組書記、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各處處長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秘書處和機關黨總支具體負責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