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交通職業學院新廣播台“交院之聲”組建於2007年10月,由原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各分校區廣播台合併而成,直屬於校黨委工作部宣傳科。多年來,廣播台利用自身優勢,服務學校廣大師生,營造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氛圍等方面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廣播台
- 外文名:The Voice Of Communication
- 別稱:“交院之聲”廣播台
- 成立時間:2007年10月
- 現任台長:李湘容
單位介紹,章程條例,
單位介紹
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廣播台是學校重要的傳播媒體和思想宣傳單位。廣播台下設有播音組、編輯組、技術組、宣傳組和策劃組五大部門,“家”一樣的凝聚力和以台為家的責任心與事業心是交院之聲廣播台一張不折不扣的王牌。而台員通過公開招聘並經過嚴格的考核和系統的培訓,經過各組成員的不斷創新,現創設了十餘檔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欄目,內容涉及時勢政治、文學影音、大學生活等各個方面。同時為更好的服務大家,我們開設了專門的尋物啟事與失物招領播報時間。
另外,為了提供更多的資訊與服務,讓大家能更好的了解廣播台,我們也增設了名為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廣播台的新浪官方微博,歡迎大家去了解更多有關“交院之聲”廣播台的資訊。
章程條例
廣播台準則
第一章 總則
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廣播台是由黨委工作部直接領導下的負責校園宣傳報導和組織舉辦相關大型活動等工作的學生組織。
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廣播台擔負著及時向全校師生宣傳黨和國家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傳達學校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介紹當今世界風雲變化,及時報導校內各種信息、典型事跡,豐富和繁榮校園文化的重要職責。
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廣播台是由黨委工作部直接領導下的負責校園宣傳報導和組織舉辦相關大型活動等工作的學生組織。
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廣播台擔負著及時向全校師生宣傳黨和國家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傳達學校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介紹當今世界風雲變化,及時報導校內各種信息、典型事跡,豐富和繁榮校園文化的重要職責。
第二章 性質
1、“兩向”――面向學生,面向教工。
2、“四地”――校黨委的宣傳陣地,大學生的學習園地,師生思想的交流場地,學生成才的實踐基地。
1、“兩向”――面向學生,面向教工。
2、“四地”――校黨委的宣傳陣地,大學生的學習園地,師生思想的交流場地,學生成才的實踐基地。
第三章 機構設定
1、廣播台設台長一名、副台長一名、台長助理一名、紀檢一名。
2、廣播台設播音組、編輯組、技術組、宣傳組、策劃組五個部門。各組設組長一名。
第四章 領導職責
1、台長全面負責廣播台的各項工作及大小事宜,及時與黨委負責老師溝通,重大事務由台長召集各台乾或台內成員召開會議,經協商並一致通過後執行,台長要及時反映各組上報的問題,每周三晚召開台乾會議、每周四中午召開全台會議。
2、副台長協助主管老師及台長,安排好各組所分擔的工作,在各項活動中,協助台長對所有成員進行統一的調配,以求圓滿完成學校所分配的任務以及台內正常工作。管理下屬內部機構,對全台的活動進行綜合的計畫、安排。
3、台長助理,負責台內的財務支出,做好賬目記載並整理保管好台內資料,以及台內人員的安排
4、紀檢,主要負責台內值班紀律、開會紀律、跟播紀律,以及值班、開會、各種活動的人員請假
5、播音組、編輯組組長,及時對廣播台的節目進行統一的調查,製作好廣播節目表,及時指導部內人員播音和編稿,定時聽取下屬對播音、編輯情況的匯報,對每學年本部的評先工作進行計畫安排。
6、技術組組長,負責台內設備、導播人員的安排,設備損壞要及時反饋台長
7、宣傳組組長,全面負責站內活動的海報,網路宣傳工作。
8、策劃組組長,安排好組內人員的工作,並負責策劃實施台內的活動以及活動贊助。
第五章 播音室工作制度
1、當值播音員應在開播前到達播音室;因故不能準時播音者,應事先向負責人請示。
2、播音時間必須定時、定點進行,不得擅自更改。
3、進入播音間後,請先打開播音設備,並做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通知有關負責人。若遇緊急事件或情況,及時向負責人員、有關領導請示或求助。
4、播音間內不得大聲談笑、喧譁和吃東西;喝水所用杯子必須注意放在安全位置,以免造成事故,違背並造成嚴重影響者,除按價賠償外,做自動退出處理。
5、播音時間內,播音人員必須自覺關閉手機、電腦等發出聲響的物品,以保持正常的播音秩序。不得帶領其他同學進入以上場所。
6、不得隨意破壞公共財產,離開時要檢查是否關好電腦和機器設備。工作人員必須按操作規範認真使用設備,自覺維護設備,保持設備的性能良好。每天播音後請隨時關好門窗、空調、電燈、LED螢幕、飲水機、門窗。公共財產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自覺維護廣播台播音間的衛生,當日工作人員要及時打掃,保證良好的工作環境。並保證錄音桌物品擺放整潔有序。
8、節目播音要儘量高效率完成,以免影響播音效果。
第六章 工作守則
1、廣播台工作人員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的重大活動,宣傳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傳播信息,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2、全體成員必須服從正確的組織安排,努力完成上級領導以及台內下達的各項任務。
3、認真學習功課,做到德、智、體全面發展,要在搞好專業學習的前提下,努力學習廣播方面有關的知識,不斷提高播音水平和工作能力。
5、在廣播站舉辦大型活動期間,必須佩戴工作證,儀表整潔。
6、工作人員必須尊紀守法、語言、行為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規範和社會道德準則。
7、保持清醒的政治覺悟性,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新聞紀律,培養新聞道德,維護黨、國家和學校廣播台的聲譽。
8、表現不良或受學校處分者,取消其廣播台工作資格。
9、廣播台工作人員表現突出者,予以通報表揚,並作為台內評優評先考慮對象。
8、表現不良或受學校處分者,取消其廣播台工作資格。
9、廣播台工作人員表現突出者,予以通報表揚,並作為台內評優評先考慮對象。
10、廣播台全體成員要有集體榮譽感,注意維護廣播台形象,要求思想端正,勤奮學習,團結友愛,遵守公德,實事求是。
11、以上各條廣播台全體台員,必須熟知並嚴格遵守。如有違反者,按廣播台有關規定處理。
11、以上各條廣播台全體台員,必須熟知並嚴格遵守。如有違反者,按廣播台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工作證管理制度
1、新同學成為廣播台正式成員後,統一發放廣播台聘書,茲證明身份之用。
2、工作證每學年簽發一次,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填寫辦法。
3、工作證有效期為一年,到期更換,持證人須妥善保管此證,不得丟失。
4、去職時歸還此證,由專門人員負責保存,供以後廣播台聯繫使用。
第八章領導成員選撥制度
1、廣播台台長,副台長由選舉以及綜合上一屆領導意見選出。
2、各組組長、台助、紀檢有選舉以及綜合上一屆意見選出。
3、廣播台台乾成員由上一屆台長帶領與校黨委工作部指導老師見面溝通後,方可任命。
第九章 違紀處分條例
1、本條例違紀處分形式設警告、記過和開除三種。按人員所犯錯誤程度給予不同處罰。
2、認真遵守學校所制定的大學生管理條例,對於經常性違犯者,視情節予記過或開除處分。
3、按時參加廣播台例會及各組一般會議,有事不到者提前向負責人請假,有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在第二日向站長說明,無故不到者給予警告處分。
4、無特殊情況,不準帶非站內人員進入校園廣播台播音室,違者給予警告處分。
5、站內物品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因私用物品造成工作障礙者給予警告處分。
6、各部成員要各盡其責,積極配合、協調性地開展工作,不準許玩忽職守,不負責任者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
7、台內成員不得穿著拖鞋、背心等與工作環境不符的服裝進入台內。
第十章 財務管理制度
1、台內活動經費採取學校撥出的適量專款與自籌相結合。以學校專款為主的原則,自籌以商用贊助為主。
2、開學初,首先進行活動用品預算。預算由台內領導批准後統一購買。
3、購買所需全部費用除上報學院的發票要用正規發票作為報銷憑證外的其它費用可用普通發票。發票日期、抬頭及支出明細應清晰、準確無誤。
4、各組在購買需要用品之前,應先向台助提出申請後再由台內開會通過後,方可購買,否則用品不予報銷。
5、各組購買完用品之後,各組組長應將發票及時交至台助,台助審查無誤後,記錄支出情況並保存發票。
6、活動中經費支出以節儉為本,不得奢侈浪費,嚴禁弄虛作假。
第十章 財務管理制度
1、台內活動經費採取學校撥出的適量專款與自籌相結合。以學校專款為主的原則,自籌以商用贊助為主。
2、開學初,首先進行活動用品預算。預算由台內領導批准後統一購買。
3、購買所需全部費用除上報學院的發票要用正規發票作為報銷憑證外的其它費用可用普通發票。發票日期、抬頭及支出明細應清晰、準確無誤。
4、各組在購買需要用品之前,應先向台助提出申請後再由台內開會通過後,方可購買,否則用品不予報銷。
5、各組購買完用品之後,各組組長應將發票及時交至台助,台助審查無誤後,記錄支出情況並保存發票。
6、活動中經費支出以節儉為本,不得奢侈浪費,嚴禁弄虛作假。
第十一章 會議制度
1、每周三晚召開台乾會議,商定並確定周四中午全台大會內容。
2、每周四召開全台會議,匯報各組近期工作狀況以及接下來的工作安排。
3、各組至少每兩周召開一次例會,討論階段性工作,會議由組長主持。
3、各組至少每兩周召開一次例會,討論階段性工作,會議由組長主持。
4、開會無故遲到10分鐘以內者,予以會上點名批評。
5、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或制度會議者,須向紀檢請假,如無故請假或請假原因與實際情況不符,予以警告處分。
第十二章 附則、附圖
台服管理條例
為了規範”交院之聲“廣播台台員著裝行為,展示台員精神面貌,樹立廣播台良好社會形象,同時也為加強對台員服裝的管理,特制訂以下條例。
1、台服不得轉借非台內人員,一經發現,則嚴肅處理。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改變台服款式及顏色或污損台服。
3、節目製作和活動期間必須身穿台服。
4、台員要愛護工作服,經常洗滌,保持整潔,注意儀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