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縣民政局是隸屬於武山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山縣民政局
- 成立時間:1976年12月
- 性質:縣政府職能部門
- 地址:武山縣城關鎮家坡村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簡介
武山縣民政局成立於1976年12月,為縣政府職能部門,位於武山縣城關鎮家坡村。主要負責全縣查災救災、社會救濟、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優撫安置、擁軍優屬、老齡工作和社會事務的管理等工作。民政服務、協調管理職能涉及到農民、城鎮、部隊、廠礦、優撫對象、災民和困難弱勢民眾等方面。肩負著近30個法律、法規、條例、規定的貫徹落實,直接、間接的服務對象近5萬人。
武山縣民政局
全局共有幹部職工共28人,局領導班子成員8人,現編制局長1名、副局長兼黨支部書記1名、副局長2名、老齡辦主任1名、雙擁辦副主任1名、紀檢員1名、慈善協會秘書長1名。其中行政編制17人,事業編制10人,機關工人1名;男23人,女5人;黨員23人。
機構職能
1、負責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2、負責全縣性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依照國家政策、法規,規範和監督社團活動,查處其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擅自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全縣社團登記管理工作。
3、負責縣直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依照國家政策、法規,規範和監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其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4、負責縣直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查處非法集資和未登記的基金組織。
5、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活動;督促、協調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的落實;依照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審核革命烈士和評審有關人員傷殘等級;指導全縣烈士紀念建築物管理工作,審批全縣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雙擁工作。
6、負責擬定全縣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和開發使用工作。
7、負責救災救濟工作;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查並報告災情;擬定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活動。
8、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救助活動;審批、管理全縣社會福利募捐義演活動。
9、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依法開展村民自治工作,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協調社區建設和社區自治工作,制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政策措施。
11、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並監督使用;承辦本級福利資金資助項目的評審工作。
12、負責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擔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
13、負責地名命名、更名和審核報批;依法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和審定。
14、負責縣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承辦與毗鄰地區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全縣行政區域資料圖冊的制定報審。
15、負責指導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管理監督全縣婚姻服務活動;指導婚姻習俗改革。
16、負責全縣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17、負責全縣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流浪乞討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實施收容遣送站建設管理。
18、負責指導全縣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全縣公墓的管理。
19、負責管理國家和省、市、縣撥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
20、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老齡工作“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方針;貫徹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負責做好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具體工作;深入廣泛地開展老齡工作宣傳活動,增強全社會尊老、敬老、愛老、養老的意識。
21、調查研究全縣人口老齡化的現狀與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正確的科學對策。
22、開展老年教育、文化、體育、醫療保健等活動,對全縣老年人各團體、老年事業服務組織進行業務指導。
23、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民政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優撫安置股(含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救災救濟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老齡工作股;下設民間辦、救助站、慈善協會。
現任領導
副局長:杜芳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