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寧縣科學技術局

武寧縣科學技術局

武寧縣縣科技局2010年政府機構改革時,根據武發【2010】15號檔案規定,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調整為縣人民政府正科級行政機構,並更名為武寧縣科學技術辦公室。2015年啟動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根據《武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武發【2015】2號)檔案規定,縣科技辦重新更名為縣科技局,由縣政府行政機構調整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2019年機構改革,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九江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0號)、《中共武寧縣委辦公室、武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寧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武辦發〔2019〕1號)精神。縣科學技術局改革為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行政單位,名稱仍為武寧縣科學技術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寧縣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武寧縣沙田新區市民服務中心北樓三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編制設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最佳化科技創新布局,推動區域創新發展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織編制、實施全縣各類科技計畫、科技專項,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
(四)指導科技創新研發平台、創新載體、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措施,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相關工作,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型企業培育工作。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措施,推動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落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面有關科技職責。
(七)提出我縣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八)負責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措施。
(九)負責科技統計、科研誠信、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等工作,負責科技法規貫徹及科普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十)負責科技行政許可、行政管理及相關服務事項工作。
(十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
(十二)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定全縣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優秀專家和團隊吸引集聚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擬定科技對外交流的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責轉變。
1、劃入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
2、增加落實人才工作職責。
3、增加落實安全生產方面職責。
4、不再管理縣知識產權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機構編制、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二)業務股(政務服務股)。組織擬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年度科技計畫;組織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科技創新平台載體、重點新產品等申報,並抓好項目的實施管理;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科技統計、科普宣傳工作;承辦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認定、管理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等科技園區建設;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評價、獎勵、統計、保密和轉移轉化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提出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擬定我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計畫,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承擔縣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編制設立

設機關行政編制6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

現任領導

局長:黃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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