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司法局

武威市司法局是武威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中共武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設在武威市司法局。

武威市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主要職責

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草案。負責立法協調。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工作、承辦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的實施後評估工作。負責縣區政府的規範性檔案和市直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武威市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落實;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與綜合;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審核;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統計、信訪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組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局機關接待工作。
(二)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公民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制定各縣區、市直成員單位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標責任書;指導檢查全市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律師公證工作管理科。
擬訂全市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擬訂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負責律師執照的年檢註冊工作;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負責公證員的年審註冊,對公證員、公證機構和省公證協會武威聯絡組工作監督指導。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擬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管理和指導社團組織的法律援助工作;負責省級及市級法律援助專項經費的管理、監督與使用,開展社會法律援助資金的籌集工作;承辦法院二審死刑案件辯護律師的指派,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負責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及辦案人員的年檢註冊、業務培訓、表彰和懲戒;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人提出的異議;負責全市法律援助數據的統計分析、理論調研,組織開展法律援助社會宣傳。
(四)基層工作科。
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執業證書和執照的年審註冊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社區矯正工作科(加掛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協調小組辦公室牌子)。
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按照社區矯正工作流程,會同公安、法院監獄等機關做好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考察;指導、組織協調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和幫助工作,正確行使好行政獎懲權、司法獎懲建議權和宣告解除社區矯正權;負責全市社區矯正隊伍及社會志願者業務培訓;組織開展社區矯正社會宣傳;指導、監督管理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承辦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法規督導科(加掛市司法鑑定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受市人大和市政府委託,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的草擬論證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司法行政法規、章程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監督檢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行和遵守法律法規情況,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仲裁機構依法登記;指導、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承辦市司法鑑定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計財裝備科。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和裝備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經費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使用;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警車等物資裝備;管理、監督司法行政系統國債建設項目;負責局機關的國有資產、財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
(八)政治處。
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會同人事部門做好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工作;負責考察協管幹部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擬訂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武威市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4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處主任1名,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1名,科級幹部職數15名(正科級7名,副科級8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其他事項

繼續保留武威市法律援助中心,核定主任1名(正科級)。

附則

本規定由武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武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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