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武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武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武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武城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武城縣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落實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縣有關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指導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分析並依法發布全縣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負責指導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的行政許可、備案,承擔審批後的事中事後監管職責。建立全縣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縣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派出機構相關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縣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武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縣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區域內重大違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執法職責。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等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協助市局查處壟斷案件。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
(六)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質量強縣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七)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八)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交流工作,承擔風險預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推動實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制定和發布地方標準,開展標準實施的監督評估工作。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指導、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化工作。承擔全縣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工作。按照授權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檢驗檢測體系,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承擔縣智慧財產權戰略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十六)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及監督管理,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相關工作,配合推進全縣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主要領導

局長: 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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