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藍旗民政局

正藍旗民政局

正藍旗民政局是正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藍旗民政局
  • 辦公地址:正藍旗騰飛路與八音敖包路交叉路口東200米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盟行署有關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
(二)負責全旗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三)執行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嘎查、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承辦全旗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旗行政區域規劃,負責蘇木鎮和嘎查村(居)委行政區域的設立、撤消、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呈報工作。承辦與毗鄰地區(盟、市、旗、縣)的邊界線勘界工作,負責旗行政區域邊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旗內蘇木鎮(場、管委會)邊界爭議和糾紛。負責地名管理、地名標誌設定、地名信息化服務工作。
(五)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政策,指導婚姻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六)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七)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八)貫徹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落實農村牧區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九)貫徹落實精神衛生政策,指導精神衛生服務管理。
(十)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旗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調研指導全旗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旗本級直接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四)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
(十五)職能轉變。旗民政局應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民眾關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旗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正藍旗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旗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負責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旗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旗民政局會同旗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正藍旗行政區劃圖。

現任領導

阿拉騰巴根
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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