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藍旗人民法院(1956年)是由原正藍旗人民法院(1953年)和明台聯合旗人民法院(1954年)合併成立的。現內設庭室局隊13個,派出1個人民法庭,其中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隊和桑根達來人民法庭(原哈畢日嘎人民法庭)等職能機構。該院現有幹警43人,有黨員25人。該院轄6個蘇木鎮、2個國營農牧場,面積為10.182萬平方公里,總人口8.0908萬人,其中蒙古族人口3.043萬人,漢族人口4.5011萬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藍旗人民法院
- 區位: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
-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上都鎮侍郎城路
- 郵政編碼:027200
- 聯繫電話:0479-4231048
- 成立時間:1953年
- 全院人數:43
- 院長姓名:特古斯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正藍旗人民法院(1956年)是由原正藍旗人民法院(1953年)和明台聯合旗人民法院(1954年)合併成立的。現內設庭室局隊13個,派出1個人民法庭,其中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隊和桑根達來人民法院(原哈畢日嘎人民法庭)等職能機構。該院現有幹警43人,有黨員25人。該院轄6個蘇木鎮、2個國營農牧場,面積為10.182萬平方公里,總人口8.0908萬人,其中蒙古族人口3.043萬人,漢族人口4.5011萬人。近年來,院黨組團結帶領全院幹警,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和“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以審判工作為中心,“抓審判、保質量、重事了”,“強班子、帶隊伍、樹形象”,“求實際、講科學、快發展”,努力推進審判規範化、隊伍職業化、辦公現代化,受到了各級各屆的高度評價。
機構設定
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桑根達來人民法庭(原哈畢日嘎人民法庭),共設14個職能部門。
法院建設
正藍旗人民法院各項工作不斷提升新水平、打造新亮點,在落實“8337”發展思路、提升案件質效、從優待警、基層基礎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服務保障“8337”到位,為重點工作重點項目提供優質司法服務。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其他相關人員為成員的重點工作重點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為全旗重點工作重點項目,如積極為征地拆遷、公路建設、規範勞動用工、草牧場糾紛等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二是堅持審執第一要務,提升案件質效。在辦鐵案、辦精品案、辦人民滿意案上下功夫,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真正能夠經得起法律的檢驗、人民民眾的檢驗和歷史的檢驗。 三是注重製度建設,加強精細化管理。制定出台並完善《制度彙編》,涵蓋綜合管理、審判管理、行政管理等6大類60小項制度,全面實施精細化管理,全力構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以制度建院的法院制度文化體系。 四是注重裝備建設,夯實基層基礎。目前,在院領導的積極協調下,新審判法庭及業務用房建設正在有序穩步的推進,為幹警提供優質高效的審判工作環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此外,安保工作落實到位,進一步完善了《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槍枝管理制度》,安裝了X光物品檢測儀,購置了物品存儲櫃,配齊安保裝備和監控設施,並實行了24小時值班制度。 五是主動向旗委、政府匯報工作,求得領導的理解和支持。藍旗法院及時與旗委、政府聯繫溝通,贏得了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六是嚴抓信訪工作,及時化解糾紛。抽調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領導幹部和幹警負責信訪工作,並做到每件信訪案件院長負總責,分管院長為包案領導,積極化解信訪案件。 七是加大巡迴辦案力度,真正落實司法為民。今年藍旗法院召開了兩次專題巡迴審判工作會議,制定了《巡迴法庭工作制度》。在桑根達來鎮設立了巡迴法庭辦案點,並立即開展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當事人訴累。 八是規範“兩評查”工作,提高評查質效。近期,自治區高級法院由專家型法官組成的“兩評查”工作組對藍旗法院“兩評查”工作進行了檢查指導,評查結束後評查組就庭審過程、審判人員駕馭庭審的能力及案件的爭議焦點總結、裁判文書的製作方式技巧與寫作規範等方面給予充分肯定,同時就藍旗法院在裁判文書後附“相關法律條文”及“生效裁判文書上網告知”的做法認為亮點突出,並表示向自治區高級法院推薦推廣。
地理位置
正藍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