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教育體育局

正安縣教育體育局

正安縣教育體育局是正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安縣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8-11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和科技、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教育和科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有關教育和科技、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實施意見; 開展科技、專利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加強全縣基礎教育統籌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教育行政幹部暨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校長教師交流,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改革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五、制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統籌管理縣級教育經費,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縣教育局經費預決算方案的編制,指導直屬學校編制經費預決算方案;負責編制各項教育專款和縣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負責指導縣直屬學校教育事業費、基建計畫和基建投資管理和財務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工程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和年報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全縣教育資助、學生營養計畫監督管理。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七)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九、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全縣校長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全縣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制定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和教師培養培訓、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和指導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配合高等學校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二、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強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最佳化科技資源布局,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十三、組織制定各類科技計畫和重大科技專項與工程的實施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工作,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重大關鍵共性技術攻關。
十四、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創新和服務平台建設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資源共享。
十五、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新技術發展政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發展。
十六、負責農業科技創新及成果推廣工作。牽頭擬定科技促進農業發展的規劃,負責農業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建設,推動農業科技進步,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十七、負責社會發展科技創新與服務工作。牽頭擬定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規劃,負責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建設,開展以民生為重點的科技惠民工作,推動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進步,促進社會發展。
十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產學研結合相關政策,負責國家、省、市、縣科技支撐計畫項目課題的組織實施,提出科技成果推廣政策建議,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推動企業創新能力建設。
十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推進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資源,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制定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科技人才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二十、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智慧財產權宣傳普及和培訓規劃,負責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一、負責教育、科技信息網路、科技期刊的管理;管理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促進科技合作與交流。
二十二、貫徹執行地震法規;宣傳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和地震預防工作。
二十三、組織研究有關智慧財產權的重大問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負責專利行政執法管理,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指導、規範專利執法行為;編制專利實施開發計畫,組織指導專利技術開發、推廣和套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指導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
二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工作,指導有關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二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科學技術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行政辦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後勤服務等工作;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重要政務事務工作;承擔局黨委會議秘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綜合協調政績考核工作;負責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設施設備的採購配置;牽頭分解辦理人大建議案、政協提案和省長信箱、市長信箱、縣長信箱、局長信箱等相關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黨建辦(縣委教育工委辦公室、作風建設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意識形態和統一戰線工作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縣直學校和各鎮鄉(街道)中國小(幼稚園)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縣直學校和各鎮 鄉(街道)中國小(幼稚園)的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牽頭落實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聯繫縣紀檢監察有關工作;承擔全縣教育系統作風建設;承擔全縣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治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負責教育關工委、教育系統群團相關工作;承擔縣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和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黨務公開工作;承擔局黨委理論中心學習組秘書工作。
作風辦
作風辦在局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其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管理好黨組織,協助局黨委管好黨風和實施行政監督,全面發揮“保護、懲處、監督、教育”的職能和教育系統的廉政建設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協助黨委維護黨章,正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黨的教育工作任務。
2.協助黨委管好黨風和實施行政監督,開展廉政、勤政建設,糾正不正之風,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和黨的紀律教育。
3.檢查所屬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黨的違紀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建議表彰先進黨組織和優秀黨員。
4.對黨委領導成員進行黨章範圍內的監督,對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實行黨章範圍內的監督和檢查。
5.受理黨員的申訴和民眾對黨員及幹部的檢舉、控告。
計畫財務基建股(教育脫貧攻堅辦)
制定全縣教育和科學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布局調整;監督檢查執行教育和科學經費籌措管理辦法;負責編制本局教育和科學事業經費預決算和基本建設計畫;監督管理各項教育專款、贈援款、貸款以及本級教育費附加,配合有關部門擬定中、國小(幼稚園)收費項目及標準;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工程管理;負責機關職工的社會保障事務;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和年報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統籌捐贈工作;負責制定全縣教育脫貧攻堅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後勤服務工作;加強對下屬單位的內審工作,避免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人事教育股(教育改革辦)
統籌指導全縣教育和科技系統幹部人事工作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開展幹部培養、推薦、考察和管理工作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和科技系統人事工資、年度考核、崗位聘任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抓好縣直學校的幹部隊伍建設和推薦、考察、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及編制配置;制定全縣教育幹部、教師險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統籌全縣教師招考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育和科技人才引進有關工作;組織全縣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聘任制度的實施;負責縣級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的評審管理工作;負責縣級教師表彰獎勵;統籌全縣教師支教工作;負責省、市級名師、骨幹教師、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的推薦評審工作;負責全縣30年、25年榮譽證書的審核上報工作;聯繫上海幫扶等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鎮鄉(街道)中國小(幼稚園)教職工退休辦理和管理。
項目辦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條例。
2.根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在局長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年度基建計畫並參與全縣總體學校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省教育廳及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年度基建計畫(包括改建、擴建、加固工程等)。
4.根據全局的總體建設規劃,組織、安排零星基建的建設工作。
5.積極做好招標,工程預、決算審計前的準備和工程財務結算工作。
6.負責組織或委託學校新建、改建(擴建)和加固項目的勘察(包括測量)、設計工作。
7.負責編制竣工圖紙及技術資料的整理、存檔和保管利用工作。
8.參與總體規劃,年度基建計畫和重大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9.組織有關人員集體討論、選定施工隊伍和確定招標事宜。
10.負責審核基建項目的預算及工程協定的簽署工作。
11.審簽工程量、工程預付款、工程款和工程決算,提出審計項目及方案。
政策法規安全股
負責全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發展的政策研究工作和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和科技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幼稚園)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承擔教育和科技行政執法與監督工作;負責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有關法律事務及信訪事項受理、轉交辦和指導工作;負責縣營商環境所涉及縣教育局有關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事項的聯絡、指導工作;負責教育招商引資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鎮鄉(街道)中國小(幼稚園)對轄區內各類民辦學校(機構)的行政審批和依法整治違規辦學和教育亂收費行為;負責機關綜治、安全保衛等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導全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及學校安全風險防範體系;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指導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工作,負責督政、督學;承擔對下級人民政府暨黨政主要領導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考核工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的督導;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綜合督導、專項督導評估工作以及督導評估報告發,運用督導評估結果;指導各鎮鄉(街道)中國小(幼稚園)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教育督導有關工作規劃,組織開展縣政府兼職督學資格認證、選拔、聘任、培訓、管理等工作;督促各地推進縣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基礎教育股(縣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承擔全縣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擬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深化改革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邊遠地區傾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抓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負責對已審批的民辦教育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業務指導;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擬訂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科技和勞動教育工作發展規劃,指導相關工作;抓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相關工作,管理中國小(幼稚園)教材,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開展學科競賽活動,負責學生表彰獎勵工作;管理全縣中小學生學籍,承擔普通高中學歷認定工作;指導中國小思想道德教育、民族教育、健康教育、家校合作教育、校外教育、專門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中國小開展國防教育、國家安全教育、科技創新和生態環境教育;規範辦學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徵兵、涉農工作;制定全縣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普及學前三年教育,推進全縣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推進學前教育教學改革;對創建省、市級稱號的幼稚園進行業務指導,對申報縣級稱號的幼稚園進行認定,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承擔協調幼稚園收費標準相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指導社區教育、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組織推廣國語,負責管理國語培訓測試工作,檢查評估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全縣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規劃和實施,指導全縣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和組織開展教育工作滿意度測評;負責第三方教育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教育評估監測工作,負責質量監測政策研究、課題調研、督導評估、質量監測報告發布和運用。負責擬定全縣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話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縣級文明單位的推薦、評選,全國、全省、全市文明單位的推薦,加強對文明單位的指導和管理;負責教育系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相關工作,並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收集整理資料;負責鄉村學校少年宮、城市學校少年宮建設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全縣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文明創建相關工作。
教研室
依據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上級教育部門有關教學工作的指示、決定,制定本縣教學研究計畫,組織教研人員開展教研活動,檢查全縣中國小執行課程標準、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情況。組織教研人員學習教育、教學基礎理論,研究教學大綱和教材,組織廣大教師進行教學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以及教學渠道和教學要求的改革,做好教學質量評估工作。組織教研人員深入學校、課堂,參加教學實踐。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教學基本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教學的指導性意見和建議。組織各種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開展教學理論和實踐的專題學術研究,總結交流先進經驗,支持、學科研究會的工作,廣泛開展民眾性教學研究活動。組織教學改革實驗,選取典型,總結推廣教改經驗。介紹國內外教研、教學信息、動態,幫助教研員開闊視野,學習、借鑑外地經驗,從實際出發,改進教研工作。接受教學業務諮詢,解答教學中遇到的各種疑難問題。根據有關檔案規定編寫、審訂地方教材、鄉土教材、補充教材和有關教學參考資料。
考試中心
執行國家、省和市考試招生政策、法規,做好全縣考試招生組織管理工作,為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選拔輸送合格人才。負責全縣普通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成人高考的報名確認工作;負責高考、中考政策照顧加分資格審查等考前各環節工作;負責高考錄取、中考後普通高中錄取信息接收工作。
遠教辦
負責本縣教育信息化管理、設備的諮詢、維護、維修,做好站點管理操作人員、技術維修人員的培訓;負責本縣信息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對鄉鎮學校開展信息技術教育進行業務指導;結合本地實際,對教師開展音像教材和教法的套用研究;負責本地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普及,指導學校合理配置設備;充分利用衛星電視和計算機網路傳輸手段,為本地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提供教學服務,為農科教統籌服務。推進本地的教育信息化建設。
資助中心
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建立學生信用和貸款資格評議小組,確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名單,測算貸款需求,編制貸款預案。  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繫制度,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受經辦銀行委託催還貸款。負責向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高等學校和經辦銀行定期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加強與高校溝通,避免重複貸款。負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助學金及高中貧困學生、義務教育學校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補助費發放工作。
教育工會
負責教育系統工會的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全系統教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負責推行教代會制度,加強學校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工會法》、《工會工作條例》的精神,抓好師德教育工作,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評估和指導,確保工會維護職責的落實;貫徹《教師法》,落實生活保障和“送溫暖”工作的實施,組織好教職工生日和健康檢查工作,關心教職工工作、勞動條件的改善,完善教職工的保障機制;抓好教職工之家工作,積極開展各項文體活動,豐富教職工的文化建設;保障職工的生活福利,協助有關科室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
營養辦
負責營養改善計畫日常事務;負責制定營養改善計畫資金的預算;指導和監督檢查學校營養改善計畫實施情況;指導營養改善計畫學校規範食堂日常管理和開展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活動;指導學校開展“校農結合”工作,完成“校農結合”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加強對營養改善計畫資金的監管,確保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公開透明,廉潔運行。
青少年活動中心
指導組織開展全縣青少年學生校內外活動,開展各類素質教育專業培訓工作,促進青少年學生全面發展;組織開展各類體育活動,促進學生健康、茁壯成長;組織開展各類藝術活動,陶冶學生情操,美化學生心靈;發展培養優秀科技人才,組建科普團隊,展示正安縣青少年科技成果;組織開展各類研學實踐活動,培養青少年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組織開展省內省外文化交流,為全縣青少年成長提供平台和創造良好氛圍;提供親職教育、心理諮詢等公共服務,開展青少年成長研究和諮詢活動。
科學技術股(科管中心)
負責全縣技術市場的協調、管理和指導工作;對技術契約依法審核、認定和登記,擬定科技成果管理的規章制度,申報、審批、管理科技項目、高新技術開發(示範)區、科技示範園區、技術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評價(審)、鑑定、獎勵、管理和項目申報工作;編制實施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草擬全縣科技開發計畫,規劃並參與科技市場管理;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重大科技活動、科技扶貧,開展科技法規宣傳、諮詢活動,開展鄉土人才、科技示範戶培訓及科技掛幫工作;負責科技項目庫建設和科技信息平台建設,負責科技交流與合作,指導科技信息傳播和套用 ;參與新項目、新產品及企事業技改等 的前期論證工作;負責項目終止工作鑑定。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中藥材生產。

現任領導

局長:王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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