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室、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歙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19〕7號)和《中共歙縣縣委、歙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歙發〔2019〕5號),縣統計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歙縣統計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歙縣統計局
- 性質:政府部門
- 所獲榮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國家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承擔全縣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三次產業統計調查並提供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社會、科技等專業統計調查並提供統計數據。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依法監督和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承辦縣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有關事項,健全完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統計工作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一)協助管理鄉鎮、縣直有關單位首席統計員、輔助統計員;組織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其中總統計師1名。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