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非標準就業與勞動關係認定

歐盟非標準就業與勞動關係認定

《歐盟非標準就業與勞動關係認定》是2019年9月24日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盟非標準就業與勞動關係認定 
  • 作者:塗偉
  • 出版時間:2019年9月24日
  • 出版社: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 ISBN:9787516740514
  • 開本:16K13
圖書前言,圖書序言,圖書目錄,

圖書前言

改革開放已經走過了四十年。回顧歷史,我國勞動法制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方面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的主線,另一方面也始終重視學習、借鑑國際經驗, 為我所用。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的前身國 家勞動總局政策研究室就曾經編譯出版過《外國勞動法選》系列叢書。在改革 開放初期,該叢書對於勞動法學界系統了解世界勞動立法經驗提供了幫助,也 提升了我國勞動法研究的國際視野。
當今的勞動世界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經濟全球化、製造自動化、人口老 齡化、商業模式平台化對勞動力市場法治調整和改革提出了嚴峻挑戰。作為應 對,這些年主要市場經濟國家的勞動法律適應變化已經進行了大量調整。適時 就這些新變化進行系統介紹已經成為勞動法研究的重要任務。自2017年起,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設立了“域外勞動法律政策動態研究交流平 台”項目,計畫在今後陸續引介國外重要研究機構的相關研究成果,為我國勞 動法律政策的調整和完善提供借鑑和參考。
《歐盟非標準就業與勞動關係認定》由歐盟委員會出版,重點關注了歐洲 勞動力市場中最顯著的變化——非標準用工方式的發展。該報告對歐盟32國 的“勞動者”定義進行了梳理與比較。詳細分析了非標準就業勞動者、學徒、 培訓生、實習生、志願者、偽自雇者、經濟依賴工人、其他邊緣性工作從業者 等群體的勞動關係認定情況。當下非標準就業形式在我國社會備受矚目,尤其是平台經濟下用工形式的不斷創新對勞動關係認定、勞動者權益保護、社會保 障政策提出了諸多挑戰。歐盟的很多具體做法值得我們借鑑。
希望本書的出版能夠對我國勞動立法乃至勞動法治完善提供些許“他山之石”。
鄭東亮
2019年6月

圖書序言

勞動世界目前正發生著工業革命以來最大的變化。全球化趨勢更加明顯、 商業組織形式愈發平台化,技術革新的力度不斷加大、人口結構也發生著根本 性變化。從勞動者個人來看,對終身僱傭於一家組織的期待也在降低。無論是 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還是新興經濟體國家,這些客觀、主觀條件的變化對勞動 世界的治理提出了共同挑戰,特別是平台經濟等新興業態對工業革命以來逐漸 形成的標準勞動關係產生了根本性衝擊:勞動者的概念、勞動關係的概念,甚 至工作的概念都變得越來越模糊。在這一背景下,部分國家已經在應對這些挑 戰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並積累了一定經驗。他們或者有立法創新,或者有判例 積累,或者有法理推進。
本報告是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委託相關領域的學者專門針 對勞動者認定標準,尤其是非標準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認定問題在32個歐洲 國家進行的一項綜合性研究。報告一方面總結了歐洲聯盟法院就勞動者認定標 準問題的一般原則,另一方面又就該原則在不同國家的套用問題進行了調查。 本報告中提及的很多典型判例對我國進一步深入研究勞動關係認定標準具有極 髙的參考價值。此外,報告第六章中對32個成員國勞動者認定的法律進行了 梳理,就非標準勞動關係及相關領域的勞動者權益保障問題進行了細緻的分 析,對我國未來的勞動基準立法、勞動關係認定等問題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這裡還想就翻譯過程中的問題進行一些簡單的說明。
1. 歐洲聯盟法院對勞動關係的認定主要是基於對勞動者的判定。本報告的 原題目直譯是“《歐盟運行條約》第45條下工人的概念及非標準就業”,考慮到我國的法律習慣,將其調整為《歐盟非標準就業與勞動關係認定》。
2. 報告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比如工人(worker)、雇員(employee)、僱傭 關係(employment relations)都米取了直譯,並沒有按照我國的法律習慣進行 調整。®這主要是考慮到法律涉及具體的語境,與其根據我國的法律習慣進行 調整造成不必要的誤解,不如直譯。讀者可自行就概念的內涵進行比較。
3. 報告中近義術語的中英文對照參見術語表,讀者可根據報告中的上下文 對其內涵進行理解。
4. 對於報告中提到的判例、大部分腳註並沒有進行翻譯,一律保留英文原 文。主要是考慮到這些英文大多是判例所涉及的當事人姓名,對於讀者理解基 本不存在影響,而且這些引文本身對讀者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保留引文原文 可以方便讀者準確地搜尋到相關判決。腳註如無特別說明,皆為原注。
全書由我主要翻譯並完成了最後的統稿工作。南京師範大學王若晶博士、 中國人民大學柴靜博士就第六章部分內容進行了初譯。在翻譯過程中,我就一 些英文術語向舊同事Kohl博士進行了請教。本報告在翻譯過程中還得到了中國 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鄭東亮書記、勞動和社會保障法治研究室王文珍主 任和其他同事的積極支持與熱心幫助。科研處李藝副處長在書稿的修改和出版 方面也給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見,在此一併表示感i射。
塗偉
2019年3月5日

圖書目錄

執行摘要
第一章 引言
方法
第二章 歐盟的法律框架與歐洲聯盟法院的判例法
一、歐洲聯盟法院判例法中“工人”的定義
(一)薪酬
(二)真正的、有效的準則
(三)保留工人身份
(四)求職者
二、爭議案件(borderline cases)
(一)薪酬要求和無償工作
(二)求職者
(三)工人和經濟上不活躍公民:條約權利與2004/38/EC號指令
之間不斷演變的關係
第三章 歐盟成員國的法律和實踐
一、兼職和非典型工作
(一)界定工人身份
(二)界定“真正的、有效的”活動
(三)界定“邊緣的、補充的”活動
(四)實踐中的兼職工作
(五)對未被認定為工人的處理
(六)評估本國和歐盟他國工人概念的等價性
二、學徒、培訓和實習
(一)學徒制
(二)培訓
(三)實習
(四)學徒、培訓和實習相對於“真正有效的工作”
三、志願工作
(一)各成員國的法律框架
(二)志願者的僱傭權利
(三)志願活動和歐盟移民
四、自雇
(一)區分自雇和正規就業
(二)區分自雇與失業
(三)自雇的勞動法權利和社會福利津貼權利
(四)偽自雇的處理
(五)自雇的核查
五、經濟依賴型工人和類從屬
(一)經濟依賴型工人的身份
(二)經濟依賴型工人的勞動法權利與社會福利津貼權利
(三)歐盟經濟依賴型工人的勞動法權利和社會福利津貼權利
六、其他邊緣性工作
(一)康復和/或庇護性工作的規定
(二)學生工的規定
(三)對於參與福利工作計畫(workfare programme)的個人的
規制
(四)根據2004/38/EC指令第7(3)條規定,保留工人身份的
條件和時間限制
(五)喪失工人身份
(六)其他形式的邊緣性工作
第四章 根據歐洲聯盟法院判例法對各國調查結果進行橫向交叉分析
一、兼職和非典型工作的邊界——“邊緣性的和補充性的”工作
二、“工人”的權利
三、待命契約和零工時契約
四、影響工作定義的其他因素:熟悉度、動機、體力
五、被視為求職者的工人的權利
六、保留工人身份
七、學徒/培訓/實習
八、志願工作
九、偽自雇
十、類從屬
十一、其他邊緣性工作
第五章 結論:變化、挑戰和問題
附錄 歐盟成員國的調查問卷
奧地利
比利時
保加利亞
克羅地亞
賽普勒斯
捷克
丹麥
愛沙尼亞
芬蘭
法國
德國
希臘
匈牙利
冰島
愛爾蘭
義大利
拉脫維亞
列支敦斯登
立陶宛
盧森堡
馬爾他
荷蘭
挪威
波蘭
葡萄牙
羅馬尼亞
斯洛伐克
斯洛維尼亞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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