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用於刺殺、少數也用於劈刺的短兵器。
歐式刺劍
它有劍身和劍柄(握把、護手和各種形狀的柄圈)。劍身筆直而長(約1米或l米以上),單鋒或雙鋒,扁平帶槽或呈棱狀,由於細長的劍身和主要用於刺擊的使用方式,因而又被稱為“細刺劍”。16世紀盛行於西歐,是表明貴族身份的武器,並裝備步兵和騎兵。17世紀起開始在俄國軍隊中使用,19世紀上半葉停止裝備部隊(1826年起僅將官和軍官在佇列外佩帶,軍政官員也佩帶刺劍)。一些國家保留刺劍作為榮譽武器和儀仗武器。我國的儀仗劍也屬於此類型。
一種多用於刺殺、少數也用於劈刺的短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