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森林公安局,科級規格正。為縣林業局直屬機構,列入縣公安局建制序列,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執法權,實行林業和公安部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黨政工作以林業主管部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公安部門管理為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欒川縣森林公安局
- 級別:正科級規格
- 成立時間:1981年
- 直屬機關:縣林業局直屬機構
機構職責,歷史沿革,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一、貫徹上級森林公安機關部署的統一行動和專項鬥爭。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打擊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查處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三、負責查處由林業主管部門授權查處的行政案件。
四、負責林區治安防範,保障林區治安穩定。
歷史沿革
1981年,欒川縣始建森林公安機關。經省公安廳批准,在大坪、龍峪灣、老君山三個國有林場成立了派出所,稱欒川縣公安局大坪(龍峪灣、老君山)林區派出所。
1995年,林場派出所改稱欒川縣大坪(龍峪灣、老君山)林場公安派出所。
1988年,縣林業局成立欒川縣公安局林業保衛股, 1995年改稱為欒川縣林業公安派出所。
2000年,在縣林業公安派出所和三個國有林場公安派出所的基礎上,組建成立了欒川縣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級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刑偵隊、治安股、後勤裝備科、法制室,下設大坪、老君山、龍峪灣3個基層派出所。
2009年,撤銷欒川縣森林公安分局,設定欒川縣森林公安局。機構性質由過去的事業單位規範為政法機構,至2010年,全體森林公安民警全部過渡為公務員(政法專項編制)。
曾連續7年被公安部、共青團中央授予“全國公安系統青年文明號”,先後榮獲全國森林公安機關“春雷行動先進集體”、“三基”工程建設先進集體、執法示範單位等,榮立集體二等功1次,集體三等功6次,個人二等功3人次,個人三等功7人次,全省優秀人民警察1人次、全省優秀森林公安民警1人次等榮譽。
部門設定
- 警令部
- 法制辦
- 刑偵隊
- 治安隊
- 第一派出所
- 第二派出所
- 第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