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一個地方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點:欒川縣
- 適用地區:欒川縣
- 性質:政府機構
單位簡介,機構設定,
單位簡介
(一)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府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的結案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政府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和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類檔案,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
(三)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安生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申報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教育工作。
(八)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行政辦公室
1.負責安委會辦公室、局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安委會成員單位工作聯繫,協調各股室之間的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全體職工會議、政治業務學習等事項的組織、記錄及決定事項督辦。
2.負責上級來文的收發登記、傳閱批覆、歸口實施工作;負責局各類檔案、文稿的起草、文印、分發工作。
3.負責局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局目標管理責任制定、督查、落實工作。
5.負責對全縣企業主要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工作。
6.負責保密、接待、財務管理、車輛管理、信息處理、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等行政事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7.負責組織局的中心活動。
礦山股
1.負責礦山企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2.監督檢查礦山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等情況。
3.負責檢查礦山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4.依法組織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違法違規行為。
選礦股
1.負責選礦企業及尾礦庫的綜合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監督檢查選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等情況。
3.負責檢查選礦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4.依法組織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違法違規行為。
綜合股
1.負責監督全縣工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對安全生產條件、設備、材料、勞動保護用品進行管理。
2.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銷售安全管理工作。
3.負責冶金、建築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作項目的安全設施主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情況。
4.負責全縣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督促企業做好職業危害檢測及職工體檢工作。
5.依法組織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違法違規行為。
執法股
1.負責對全縣工礦企業的所有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
2.負責對全縣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3.負責接待、受理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
4.督促各股室及時上報新排查出安全隱患,負責市安委會的安全隱患周報上報及縣安全隱患周報起草工作。
5.負責各股室“查隱患、反三違、保平安”的統計、核查工作。
宣培股
1.負責全縣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2.負責對全縣生產經營單位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探索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提高培訓質量。
4.負責局對外宣傳工作。
礦山安全監督檢查大隊
1.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地質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2.建材、地質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活動;
3.負責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排查消除和重大危險源管理的監管督察工作;
4.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地質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5.依法監察分管行業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三同時”工作的落實情況;
6.負責監察分管行業內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