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監督與權利保護:行政複議焦點問題法律評析

權力監督與權利保護:行政複議焦點問題法律評析

《權力監督與權利保護:行政複議焦點問題法律評析》是2016年9月江蘇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薛國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權力監督與權利保護:行政複議焦點問題法律評析
  • 作者:薛國榮
  • 出版社:江蘇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9月
  • 頁數:236 頁
  • 定價:4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840325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權力監督與權利保護》選編的案例既有比較詳盡的證據材料,又有基於這些證據材料和相關法律進行研究分析而得出的明確觀點,合法與合理並重,實體與程式兼顧,細細讀來能夠讓人感受到邏輯的力量和法律的威嚴。編撰過程不是簡單的文字整理,而是一個再分析、再研究的過程,案例的梳理、焦點問題的分析、法律條款的理解、證據材料的運用,無不凝聚著集體的智慧。所選案例生動鮮活,既具有實踐指導性,也具有學術研究價值,充分體現了行政複議“權力監督與權利保護”的法律定位,是一本開卷有益、值得推薦的參考書。

作者簡介

  薛國榮,現任鎮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鎮江市仲裁委員會秘書長,江蘇鎮江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江蘇省仲裁學會常務理事,江蘇省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鎮江市法學會副會長,鎮江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鎮江市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曾任江蘇理工大學人文學院副院長、校辦副主任及江蘇省阜寧縣副縣長等職務。

圖書目錄

一、綜合篇
行政處罰中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原則的把握
人事處理決定不屬於行政複議受理範圍
道路交通違章監控信息記錄是否屬於行政複議受理範圍
職業打假人申請行政複議案
涉及土地確權的行政複議申請能否受理
村民委員會能否成為被申請人
市社區工作辦公室不能行使對業主委員會的備案權
行政機關應當如何準確公開政府信息
二、公安篇
以“遭人脅迫”為由請求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決定複議案
公安機關對互毆案件中當事人行政處罰的裁量
對交通肇事逃逸的定性
行車直行紅綠燈處變道右轉行為應當予以處罰
行政機關無法定義務依申請在公開信息時同時公布特定細節
三、質監篇
對假冒偽劣商品及貨值金額的認定
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時應當注意商業秘密保護
食品包裝未標註成分含量是否違法
四、住建篇
房產原持證人享有申請撤銷另行登記的權利
依申請公開拆遷相關信息屬於法定職責
拆遷人應當依申請公開延期拆遷決定的相關申請材料
物管企業應當為職工繳納存有勞動關係期間的公積金
違法拆遷的行政賠償案
對房屋徵收中有關建築面積應當依法依規認定
五、城管篇
對擅自砍伐出讓土地紅線內的綠化樹木行政處罰的合理性考量
執法信息未向舉報人及時反饋引發的複議案
六、規劃篇
規劃執法應在認定基礎上區分情形依法處理
對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物查處行為的依法審查和處置
七、國土篇
市發改部門應當依法對投資項目所涉征地行為進行審查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是行政契約還是民事契約
如何界定行政複議中的非法占地行為
土地使用權“毛地”出讓引發的糾紛案
行政行為違法給當事人合法利益造成損害的應依法予以賠償
作出行政行為的依據發生變化後的處置
八、人社篇
工傷認定中應當正確界定“上下班途中的時間和路線”
工傷認定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劃分
案件審理過程中應加強對具體行政行為事實認定審查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九、農業篇
簽收申請書後不答覆或超期答覆屬於行政違法行為
鄉、鎮或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如何履行對村務公開的
監督職責
十、其他
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社團組織換屆選舉實施監督
房產交易中允許以評估價下浮10%計收契稅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效力如何認定
裝修公司的虛假宣傳應當如何定性和處罰
“責令停止加工生產”不屬於行政處罰
當事人提供虛假身份信息辦理的婚姻登記應當撤銷
說理式決定書範文
範文一
範文二
範文三
範文四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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