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觀與權力觀重塑: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研究

權利觀與權力觀重塑: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研究

《權利觀與權力觀重塑: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研究》是張揚金創作的政治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12年3月。

該書以權利與權力的規範性視野,深入挖掘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中的精髓要旨,全景式地展現了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的形成與發展、內容構成以及未來影響等。該書認為,哈貝馬斯所建構的協商民主模式在現實中有一定程度的適應性,即針對代議民主所“最不擅長”的微觀領域和社會領域,協商民主可以有效維護政治統治合法性和增強社會團結。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權利觀與權力觀重塑: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研究
  • 作者:張揚金
  • 類別:政治學著作
  • 字數:238千字
  • 首版時間:2012年3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結構上分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論析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形成的內在邏輯與基本要義。第二部分論析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中的權利觀重塑。第三部分論析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中的權力觀重塑。第四部分對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的理論價值、理論缺陷、實踐啟示進行了總體性思考,明確了哈氏協商民主思想的當代歷史地位。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形成的內在邏輯與基本要義
第二章 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中有關權利觀的重塑
第三章 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中有關權力觀的重塑
第四章 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的歷史地位

創作背景

民主理論源於民主實踐。民主理論既隨著民主實踐的發展而發展,又能動地反作用於民主實踐。發端於20世紀90年代西方的協商民主理論無疑是當代政治學界有關政治民主化理論問題的最為重要的研究成果之一。協商民主是西方社會利益分化和社會階層結構激烈變動的產物,主張通過政治多元主體間的協商互動,能有效彌補選舉民主或代議民主在多元化價值前提下難以達成一致的事實,從而為加強公民和團體與政府間的對話與合作,建立社會對公共利益的道德和責任,消除社會分歧,推進政治共識,為社會秩序的穩定和政府的合法性來源提供基礎。德國哲學家、社會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是西方協商民主理論的首推代表性人物,其協商民主思想已越出哲學、社會學而成為政治學界熱切關注的話題,諸多相關性研究成果層出不窮。在現代民主政治體系中,權利和權力是主導政治設計和政治運行的兩個基本變數,對權利的充分保障和對權力的有效制約,一直是民主政治發展的核心內容。基於此,《權利觀與權力觀重塑: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重要觀點有:1.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模式建構是基於現實形勢之上的,包括現代市民社會和公共領域的成長與完善、西方議會民主內涵的協商成分、代議民主危機等。系列現實形勢成為哈氏協商民主模式實踐運作的基礎,如代議民主的危機為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模式提供了實踐機會;市民社會和公共領域的發育完善成為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模式實踐的場域;議會民主固有的協商成分成為協商民主與代議民主交叉融合的平台,同時也是哈貝馬斯雙軌制協商民主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等等。由此,可以肯定,哈貝馬斯的雙軌制協商民主模式在當代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如學者里格所說,只要弱化其強共識要求,哈貝馬斯的民主原則是可以有效處理複雜問題的,其“無主體溝通”構想才可以成為激進民主理想的有用工具。
2.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模式建構又具有理論抽象的一面。緣何“理論抽象”,是因為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是以挽救現實代議民主危機為初衷的,是建立在理想語境前提預設基礎上所提出的理想方案,為達到挽救民主危機的目的和重塑民主政治的規範性,哈貝馬斯有意識地在其協商民主思想中預設了許多超現實的前提,如理想的交往語境、平等自由的無主體交往、理性共識等。這些超現實的預設決定了哈氏的協商民主模式難以全方位地適應現實,只能是部分程度上的實踐。正如古特曼和湯普森所認為的,協商民主雖然有其獨特之處,但“協商民主補充而非取代了傳統民主理論里的程式和憲政的價值”。薩托利也認為,協商民主首先是公民直接參與的民主,這種“字面意義上的真正自治的直接民主,可以說只有在較小的團體中才能存在”。
3.代議民主在巨觀層面仍保持著強盛的生命力。代議民主取代直接民主受到世人推崇,其內在原因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可以解決直接民主難以適應民族國家地廣人多的困境;二是可以防止直接民主所帶來的暴民統治。在民族國家仍是社會主導的時代,雖然當代各國代議民主實踐面臨巨大挑戰,但代議民主的這種優越性就說明它仍然是社會所需要和適合的主流型巨觀民主。加上代議民主自身所賦有的包容性質,就給予了它能有藉助“外力”不斷完善和補救的機會。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權利觀與權力觀重塑:哈貝馬斯協商民主思想研究》
2012年3月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978-7-5161-0663-1

作者簡介

張揚金,1974年12月生,江西九江人。南京大學政治學流動站博士後,南通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為政府理論。在《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導刊》《農村經濟》《湖北社會科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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