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GB/T 27476.6-2020)是2021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GB/T 27476.6-2020)規定了檢測實驗室與電離輻射因素相關的術語和定義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術要求等。該標準適用於在固定場所內開展以下活動的實驗室:①使用、處置或儲存放射性物質;②使用輻照裝置。其他場所的實驗室可參考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動植物檢疫、醫學、法醫、獸醫等其他實驗室如參照該標準,可能需要附加專業領域的安全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
- 外文名:Safety in testing laboratories—Part 6:Ionising radiations aspects
- 標準號:GB/T 27476.6-2020
- 發布日期:2020-11-19
- 實施日期:2021-06-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C78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100
- 歸口單位:全國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實驗室認可分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電離輻射是檢測實驗室的危險因素之一。人員暴露於電離輻射中,將引起生物效應(身體上、遺傳上),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大劑量的電離輻射有害性顯著,然而人們也更關心低劑量輻射對健康的影響。長時間暴露於低劑量的電離輻射中,會增加癌症等疾病的發生機率。例如,2013年1月至2月間,武漢協和醫院手術室長期違法使用放射性醫療設備,且缺乏必要防護,導致樓下婦產科同一科室多名醫生患甲狀腺癌的事件,引起輿論很大關注。實驗室的不規範運作,人員安全意識薄弱,預防措施不到位,導致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因此,急需制定一個標準來規範實驗室有關電離輻射運行和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7年5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20170409-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261(全國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TC261SC1(全國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實驗室認可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實施
2020年11月19日,國家標準《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GB/T 27476.6-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1年6月1日,國家標準《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GB/T 27476.6-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GB/T 27476.6-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檢測中心、北京大陸航星質量認證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威凱認證檢測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劉岩、張鵬傑、宋起柱、張榮鎖、韓京城、劉國榮、王秀芳、吳國平、王文儉、葉頌平、曹實。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引言 | Ⅳ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安全管理要求 | 4 |
5安全技術要求 | 9 |
附錄A(資料性附錄)導出輻射防護標準 | 23 |
附錄B(資料性附錄)公眾輻射照射的控制 | 33 |
附錄C(資料性附錄)不同類型輻射源的防護方法 | 37 |
附錄D(資料性附錄)射線裝置分類 | 39 |
附錄E(資料性附錄)電離輻射測量 | 41 |
參考文獻 | 45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GB/T 27476.6-2020)規定了檢測實驗室與電離輻射因素相關的術語和定義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術要求等。該標準適用於在固定場所內開展以下活動的實驗室:①使用、處置或儲存放射性物質;②使用輻照裝置。其他場所的實驗室可參考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動植物檢疫、醫學、法醫、獸醫等其他實驗室如參照該標準,可能需要附加專業領域的安全要求。
引用檔案
GB 11806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輸規程 GB 14500 放射性廢物管理規定 GB 15603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 GB 18871-2002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GB/T 27476.1-2014 檢測實驗室安全—第1部分:總則 EJ 380 開放型放射性物質實驗室輻射防護設計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GB/T 27476.6-2020)的制定及有效執行,可以有效保障實驗室運作過程中由於電離輻射引發的人身健康安全;有利於保障實驗室人員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從而使我國實驗室電離輻射的安全管理更上一個水平,向國際先進的行列邁進。
《檢測實驗室安全—第6部分:電離輻射因素》(GB/T 27476.6-2020)結合了實驗室運作特點,在原則上與國內法規及相關標準保持一致。該標準標準可填補空白,進一步完善檢測實驗室安全國家標準體系。
- 建立實驗室安全有關電離輻射因素的標準,防止實驗室人員在使用電離輻射源時非必要暴露於輻射和其他人員可能被意外或與非預期的放射性物質或輻射射線傷害的事故;
- 建立科學的有關電離輻射危險因素的實驗室安全運行要求,規範實驗室安全操作;
- 提升實驗室安全管理和建設,為實驗室的安全運行提供指引,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降低運行風險,保證實驗室安全有效運行,有助於推動國民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