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實務精義

檢察實務精義

《檢察實務精義》是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近年來對基層檢察實務進行總結研究的成果彙編,分為檢察理論實務篇和案例評析篇。《檢察實務精義》收錄了檢察官對建立有關工作機制的思考,對提高檢察技能的總結,以及對個罪在法律適用中存在問題的分析,對親身辦理的疑難案件的評判。《檢察實務精義》體現了檢察實踐與理論研究的有效結合,以期與關心檢察工作的讀者共同分享這些寶貴成果。

基本介紹

  • 書名:檢察實務精義
  •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 頁數:409頁
  • 開本:16
  • 品牌:清華大學出版社
  • 作者:王立
  • 出版日期:2012年10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302300991, 730230099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檢察實務精義》適合法律實務部門的專業人士,以及大專院校法律專業的研究人員參考適用。

圖書目錄

第一篇檢察理論實務
檢察制度的中國特色
對開展檢察理論研究的幾點認識——基於對發展歷程、內容及基本要求的梳理
當代檢察官應具備的職業心態
知識管理與論文寫作小感
試比較影響力交易犯罪與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關於輕微刑事案件捕前和解工作機制探究
刑訴法修改後對職務犯罪偵查的影響
完善挪用公款轉化為貪污的立法與司法解釋
檢察聯絡室在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中的實踐與探索
刑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審查逮捕工作中的適用
論民事檢察監督的範圍
提高初查效率和效果的幾點淺見
如何做好息訴工作
如何做好庭審準備實務
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技巧
關於侵占型財產罪在司法實踐中的幾個常見問題研究
對行賄罪“謀取不正當利益”要件的理解
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的區別與適用
辦理“單方聚眾鬥毆”案件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
第二篇案例評析
從不法侵害行為性質認定,判斷防衛過當成立與否
救治一月後被害人死亡的犯罪形態應如何認定
醉酒人的刑事責任如何認定
如何認識交通肇事犯罪與事故發生路段之間的聯繫
尖峰時段道路上加速倒車的行為如何認定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認定
如何理解和認定“其他危險方法”
登記用卡人與實際用卡人不一致時“持卡人”應如何認定
一人公司形式下自然人犯罪應如何認定
《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前強迫他人退出拍賣是否構成強迫
交易罪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罪的認定
如何判定行為與結果間的因果關係
性交易引發的強迫性行為是否構成強姦罪
司機為躲避傷害致人死亡的行為如何認定
搶劫賭局後繼續非法拘禁他人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背後黑腳”奪取財物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
搬家公司人員公然搬走物主物品的行為認定
收取贖金後不予歸還所搶財物的行為如何認定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他人財物是構成詐欺罪還是招搖撞騙罪
先騙取司機信任,後趁其不備將車開走的行為如何定性
以使用為目的索取財物並以此要挾勒索錢財的行為如何認定
毆打他人後又臨時起意向其勒索財物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取走他人遺忘在身邊的財物是盜竊還是侵占
偽造房屋房產證偷賣抵押房的行為性質應如何認定
對象、手段同一的兩次搶劫行為的罪數如何認定
盜竊、侵占還是不當得利
虛構事實使被害人陷人認識錯誤後乘機調包的行為如何定性
銷售型欺詐行為的性質認定
製造被搶場面意圖占有財物的行為性質認定
在公共汽車上盜竊未遂後毆打見義勇為乘客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如何認定“傳授犯罪方法”
偽造判決書賣房的行為如何定性
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正確適用
強姦案被害人推翻原陳述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窩藏毒品罪”與“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認定
途中得知租車人攜帶毒品並仍繼續運送的如何處理
明知是偽造的國家機關印章而使用如何定罪處罰
如何正確把握淫穢電子信息的被點擊數與定罪量刑的關係
國有企業改制中國有資產侵吞行為及貪污罪既未遂的認定
挪用資金“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時間認定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的犯罪行為的認定
收受乾股後未獲利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
網路公司的虛擬電子貨幣能否成為職務侵占罪的犯罪對象
占有單位資金未平賬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保險代理人接受委託從事業務是否屬於職務行為
存款被冒領,儲戶報案後又起訴被法院駁回起訴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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