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峯縣民政局

橫峯縣民政局

橫峯縣民政局,是橫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橫峯縣民政局
  • 辦公地址:橫峯縣興安街道辦事處解放東路121號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位置,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位置

橫峯縣興安街道辦事處解放東路121號
橫峯縣民政局

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人:肖暉 
1、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和直屬單位的工作;
2、制定民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3、負責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
4、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業務性檔案的核稿工作;
5、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
6、負責民政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7、負責局機關文秘、政務信息、組織人事、宣傳、檔案管理、保密、接待、後勤保障、財務、保衛、信訪、法制、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
8、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工作。
(二)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    負責人:汪永紅  
1、指導貫徹實施基層政權、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法規和政策;
2、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
3、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
4、負責全縣“離任兩老”人員的申報、核實、審批和資金髮放工作;
(三)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      負責人:周劍 
1、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資格認定和年檢工作;
2、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和民辦養老機構的設立審批和年檢工作;
3、貫徹保障孤殘兒特殊困難群體的資格認定和社會福利救濟政策落實;
4、負責落實孤兒收養的政策法規,承辦孤兒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社會對象定期定量的核查、發放工作;
6、負責80周歲以上老年人員享受高齡補貼的核查、審批、發放工作;
7、負責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工作。
(四)區劃地名和邊界管理辦      負責人:黃柳雲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擬定行政區劃、地名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負責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變更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承辦地名命名、申報、審核;
3、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與管理;
4、組織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界和管理,負責鄉鎮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處理。
(五)社會救助辦       負責人:瞿雲英  
1、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組織、落實社會救助工作。做好救助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2、負責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對象待遇的審核、審批工作,核發保障金及有關證件;
  3、負責全縣六十年代精簡退職困難職工的救助工作;
4、指導特困供養工作和農村敬老院的建設、管理;
5、做好低保對象上訪接待、受理低保的諮詢和投訴工作;
6、協調處理城鄉低保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六)社會組織管理股     負責人:寧霞  
1、負責落實民間組織管理政策法規,擬定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規劃、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承辦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年檢工作;
3、負責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依法查處其違法違紀行為和非法組織;
(七)殯葬管理服務站    負責人:謝小平 辦公電話:
1、做好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
2、認真組織實施《橫峯縣殯葬管理實施細則》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
3、倡導文明習俗,推進殯葬改革,積極推行火葬,禁止亂埋亂葬;
4、做好殯葬用品市場檢查、清理整頓工作;
5、負責殯葬改革及殯葬法規宣傳,殯葬執法檢查;
6、負責火葬、土葬、公墓及喪事活動管理。
(八)募委辦(慈善總會)    負責人:葉小軍  
1、負責福利彩票的發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的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情況;
2、負責開展慈善募捐和民眾性救助工作;
3、負責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九)婚姻登記辦     負責人:楊慧  
辦公地址:橫峯縣興安街道辦320國道東路31號
1、嚴格貫徹執行婚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
2、負責全縣法定年齡、合法婚姻登記手續的辦理;
3、負責全縣自願協定離婚手續的辦理;
4、負責婚姻檔案的整理和管理,依據婚姻登記檔案,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和補發婚姻證件;
5、撤銷受脅迫的婚姻;
6、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十)社會救助管理站    負責人:劉海芸  
   1、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救助;
   2、負責全縣救助機構建設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區劃地名和邊界管理辦、社會救助辦(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社會組織管理股、殯葬管理服務站、募委辦(慈善總會)、婚姻登記辦、社會救助管理站等10個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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