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向治理:小農社會中的關係聯結與秩序建構

橫向治理:小農社會中的關係聯結與秩序建構

《橫向治理:小農社會中的關係聯結與秩序建構》是劉思創作的管理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21年6月。

該書以農民社會聯結的方式、特徵、機制為基礎進行研究,並將其放入國家治理的大背景中進行分析與思考,以此考察農民之間的橫向聯結對國家治理的影響。該書指出,在當代社會治理中,橫向治理是對國家權力的補充,是實現鄉村“有效治理”、助推鄉村振興戰略目標實現的有效方式。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橫向治理:小農社會中的關係聯結與秩序建構
  • 作者:劉思
  • 類別:管理學著作
  • 字數:213千字
  • 首版時間:2021年6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以四川省成都市曲水村這一自然村為研究基點,對影響農民行為的自然、社會和經濟條件進行系統分析;從曲水村村民日常經濟生產經營行為入手,考察農民經濟聯結形態以及以此為基礎形成的社會治理的內在機制和形態;通過對曲水村農民之間在生活性的聯結進行分析,考察農民農民之間社會聯結的真實形態及其治理機制;考察傳統時期曲水村村民之間、與村莊外部之間因公共性需求而形成的社會聯結情況,以及如何通過這種聯結協調處理社會公共事務;考察農民社會聯結的變遷與實態,分析傳統小農橫向聯結和治理的特點、局限性與當代價值。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缺失血緣之根的小農經濟村莊
第三章 傳統小農的生產性橫向聯結與治理
第四章 傳統小農的生活性橫向聯結與治理
第五章 傳統小農的公共性橫向聯結與治理
第六章 鄉村聯結與治理的傳統、變遷與當下
第七章 結語與餘論
參考文獻

創作背景

在中國社會,國家權力治理與基層社會治理是兩套不同的運行體系。在國家權力對鄉村社會介入極為有限的情況下,基層社會的大量自我治理形態卻被血緣宗族治理、鄉村士紳治理這兩種理論所遮蔽。從農村實際來看,在長江中上游流域地區,基層社會並非簡單依靠宗族治理、士紳治理這種縱向治理形式,反而是更多的是依靠家戶之間所形成的“橫向治理”形式。因此,從“橫向治理”視角考察傳統中國社會的治理形態,探索小農村莊維持穩定的奧秘,具有理論意義,並能為當代鄉村治理提供經驗借鑑。基於此,《橫向治理:小農社會中的關係聯結與秩序建構》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主要研究結論如下:①區別於農民與國家、宗族、村莊共同體之間的等級關係,“橫向聯結”是農民與農民之間平等、互惠的關係形態。同時,這種橫向聯結不僅是農民社會交往的體現,還是調節農民關係和維繫社會秩序的關鍵所在,形成了“橫向治理”這一長期被既有理論所遮蔽的社會治理形態。橫向治理是農民通過互利合作、平等協商形式實現對自身和其他農民行為的引導與約束,並對農村公共事務進行治理。在橫向治理過程中,長期的社會交往與互惠是其有效實現的基礎,其作用發揮是藉助信任、利益、合作等軟性約束手段,以此區別於“縱向治理”所依靠的等級強制、暴力約束手段。
②“橫向治理”是在國家權力有限的情況下形成的社會自我治理形式,在理論上是對國家治理內涵的新拓展。換言之,國家治理不僅包括國家政權的治理和國家政權授權的治理,如宗族治理、士紳治理。同時,國家治理還包括在國家政權能力不足情況下社會主體之間自發形成的自我治理。橫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形成並不是對國家權力的限制或對抗,相反,是對國家權力的補充。當代經濟社會的發展使國家政權治理能力不斷強化,但是國家政權治理仍然不能有效應付紛繁複雜的社會情況。在農民血緣聯結、地緣聯結日益淡化的情況下橫向治理可以發揮更大作用。
③橫向治理區別於市民社會治理,有其局限性。市民社會是以社會分工形成的聯結為基礎,是以公共利益、公共事務治理為訴求的現代治理形式。而橫向治理其目的在於滿足農民自身及其聯結成員的現實利益需要,是以“私”為中心而非以“公”為中心。因此,“橫向治理”以農民個體利益追求為導向,在治理形式上是鬆散的而非制度化的,同時,因農民交往範圍和利益範圍的局限,橫向治理也具有其空間限度。在激活農村橫向治理要素時,需要在有效的空間單元和利益導向下重構農民個體之間的社會關係,將個體重新納入到公共生活中,培育農民的橫向聯結。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橫向治理:小農社會中的關係聯結與秩序建構》
2021年6月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978-7-5203-8552-7

作者簡介

劉思,江西吉安人,法學博士,畢業於華中師範大學農村研究院,現為華中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主要從事中國政治與地方政府、農村基層治理、中國農民發展狀況動態研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