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下彈琵琶的仕女》是一幅唐代作品,於1987年出土於西安市長安縣韋曲鎮南里王村的唐韋氏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樹下彈琵琶的仕女
- 出土地點:西安市長安縣韋曲鎮南里王村
- 所屬年代:唐
白居易的《琵琶行》中所描寫的琵琶女形象深入人心。其實,琵琶在唐代是極為常見而普遍的樂器,在各種樂舞中占據了很重要的地位,彈琵琶仕女的形象在唐代壁畫中也有發現,其中最為有名的是唐墓壁畫《樹下彈琵琶的仕女》。
現今韋曲鎮北原上的南里王村、北里王村一帶,是唐代顯赫一時的韋氏家族的墓園。此墓發掘時未見墓誌,墓主身份不詳,墓葬規模較小,出土有陶俑等少量隨葬器。壁畫分布於甬道和墓室,內容較豐富,題材有朱雀、祥雲、男女侍僕、野宴圖以及表現墓主生前貴族生活的六合屏風畫等。
《樹下彈琵琶的仕女》高159厘米,寬56厘米,位於韋氏墓墓室的西壁。是繪於西壁的六合屏風圖之一。畫面中央繪出一棵參天古樹,樹下有花草、玩石。樹前空地上有兩個人物,一仕女,一舞伎。仕女應是墓主的形象,體態雍容,神情典雅,頭梳烏蠻髻,身穿白色窄袖衫,外套黃色半袖,綠色曳地長裙。右腿盤曲坐於凳上,左腿著地,懷抱琵琶。她身旁的樹下,一個男舞伎包一方巾、身著黃袍,正隨著樂曲,擰腰擺胯,甩動雙袖翩翩起舞。
這樣的畫面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在我們今人“庸俗”的眼光看來,這畫中二人的性別似乎錯位了。男人為女子搔首弄姿地跳舞,看上去有點怪怪的。豈不知唐朝作為中國歷史上一個最為叛逆和個性張揚的年代,對男女各自的行為守則本就沒有那么多繁文縟節。“婦人為丈夫之相,丈夫為婦人之飾”是當時的潮流,許多時髦男子每天都要化了妝才出門見人的。男舞伎盛裝打扮跳舞取悅女主人,又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此男舞伎身材比例很小,與女主人形成鮮明的對照,反映出當時的社會等級觀念有多么強大。
在唐代,除多在宮廷殿堂演出的宮廷樂舞以外,非官方樂舞有著更為廣泛的民眾基礎和深厚的藝術源泉,往往代表著某一時期樂舞藝術的流行趨勢和發展方向,並進而影響到宮廷對整個樂舞題材和形式的取捨。此圖中的舞蹈顯然是已深入民間、較為普及的樂舞形式,一隻琵琶,一段舞蹈,不需要專門的樂隊和場地,舞者的服飾與蘇思勖墓壁畫的樂舞圖中的胡人舞蹈者服飾幾乎完全相同,顯然所跳之舞是唐代極為流行的胡舞。
雖然該墓規格較低,但繪畫技法和藝術風格確有著鮮明的特色。根據此墓隨葬器和壁畫的特點,韋氏墓的年代應在盛唐之後,中唐前期。壁畫風格趨於寫實,信手勾勒,不加修飾,近於現代速寫,但技法嫻熟,應出自民間畫師之手。畫法以墨線勾勒為主,線條多為“蘭葉描”,圓潤流暢。設色以平塗、暈染為主,人物服飾、屏風的欄界用平塗法,而山石、樹木、人物的髮髻則用暈染法,用濃淡墨的變化反映頭髮的質感。布局合理,構圖疏密有致,人物、樹林、山石的安排錯落有致,並有一定的遠近關係。山石只勾勒輪廓,樹木粗枝大葉,別具特色。尤其用淡綠在樹枝上點抹,有新芽初綻之感,頗有寫意風味。樹幹則用凝重的曲筆表現出樹皮粗糙的質感。這幅壁畫是研究唐代社會生活和繪畫史的珍貴資料。
《樹下彈琵琶的仕女》:優雅的“胡坐”
漢族人在社交場合的所謂坐,其實就是跪下來把臀部坐在腳後跟上,平常生活中的所謂坐也只是席地而坐,有條件的,就在地上鋪個墊子,坐在墊子上。而凳子、椅子是我國西北少數民族的發明,最初稱為胡凳、胡椅。由於缺乏古代的物證,長期以來,人們對“胡坐”的具體形象還多停留在文字描述之中。
“1987年出土於西安市長安縣(今長安區)韋曲鎮南里王村唐韋氏墓的壁畫《樹下彈琵琶的仕女》中,就有‘胡坐’的形象。”程旭說,畫面中央繪出一棵參天古樹,樹下有花草、玩石。樹前空地上有兩個人物,一仕女,一舞伎。仕女應是墓主的形象,體態雍容,神情典雅,頭梳烏蠻髻,身穿白色窄袖衫,外套黃色半袖,綠色曳地長裙。右腿盤曲坐於凳上,左腿著地,懷抱琵琶。她身旁的樹下,一個男舞伎包一方巾、身著黃袍,正隨著樂曲,擰腰擺胯,甩動雙袖翩翩起舞。
古時,遊牧民族都是騎馬馳騁,他們在馬背上打一個扎捆墊上,這便是最早的馬扎,馬扎還有個名字叫胡床。胡床由8根木棍組成,兩隻橫撐在上,座面為棕繩聯結,兩隻下撐為足,中間各兩隻相交相對作為支撐,相交處用鉚釘穿過作軸,造型簡潔,使用方便。它可張可合,張開可以做坐具,合起可提可掛,攜帶方便,用途廣泛。有研究者認為,胡床作為一種坐具從西域傳入中原地區,大致是在唐代漸漸被普遍使用。在這種背景下,傳統的床榻几案的高度繼續增高,新式的高足家具品種增多,椅子、桌子等都已開始使用。
桌椅出現以後,人們圍坐一桌進餐也就是自然之事了。目前所知紀年明確的椅子形象,發現於西安唐玄宗時高力士哥哥高元珪墓的墓室壁畫中,時間為唐天寶十五年(756年)。在敦煌的唐代壁畫中,還發現了四足直立的桌子,壁畫形象地刻畫了人們在桌上切割食物。到五代時,這些新出現的家具日趨定型,在《韓熙載夜宴圖》中,可以看到各種桌、椅、屏風和大床等室內陳設,圖中人物完全擺脫了席地而食的舊俗。
漢族人在社交場合的所謂坐,其實就是跪下來把臀部坐在腳後跟上,平常生活中的所謂坐也只是席地而坐,有條件的,就在地上鋪個墊子,坐在墊子上。而凳子、椅子是我國西北少數民族的發明,最初稱為胡凳、胡椅。由於缺乏古代的物證,長期以來,人們對“胡坐”的具體形象還多停留在文字描述之中。
“1987年出土於西安市長安縣(今長安區)韋曲鎮南里王村唐韋氏墓的壁畫《樹下彈琵琶的仕女》中,就有‘胡坐’的形象。”程旭說,畫面中央繪出一棵參天古樹,樹下有花草、玩石。樹前空地上有兩個人物,一仕女,一舞伎。仕女應是墓主的形象,體態雍容,神情典雅,頭梳烏蠻髻,身穿白色窄袖衫,外套黃色半袖,綠色曳地長裙。右腿盤曲坐於凳上,左腿著地,懷抱琵琶。她身旁的樹下,一個男舞伎包一方巾、身著黃袍,正隨著樂曲,擰腰擺胯,甩動雙袖翩翩起舞。
古時,遊牧民族都是騎馬馳騁,他們在馬背上打一個扎捆墊上,這便是最早的馬扎,馬扎還有個名字叫胡床。胡床由8根木棍組成,兩隻橫撐在上,座面為棕繩聯結,兩隻下撐為足,中間各兩隻相交相對作為支撐,相交處用鉚釘穿過作軸,造型簡潔,使用方便。它可張可合,張開可以做坐具,合起可提可掛,攜帶方便,用途廣泛。有研究者認為,胡床作為一種坐具從西域傳入中原地區,大致是在唐代漸漸被普遍使用。在這種背景下,傳統的床榻几案的高度繼續增高,新式的高足家具品種增多,椅子、桌子等都已開始使用。
桌椅出現以後,人們圍坐一桌進餐也就是自然之事了。目前所知紀年明確的椅子形象,發現於西安唐玄宗時高力士哥哥高元珪墓的墓室壁畫中,時間為唐天寶十五年(756年)。在敦煌的唐代壁畫中,還發現了四足直立的桌子,壁畫形象地刻畫了人們在桌上切割食物。到五代時,這些新出現的家具日趨定型,在《韓熙載夜宴圖》中,可以看到各種桌、椅、屏風和大床等室內陳設,圖中人物完全擺脫了席地而食的舊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