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銅陵市委辦公室 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樅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9號)和《中共樅陽縣委 樅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樅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樅陽縣科學技術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樅陽縣科學技術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落實有關科技方針政策的實施細則。
(二)研究全縣科技發展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縣創新發展行動專項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縣訂射幾創新創業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監督、評估、驗收等工作。
(四)組織擬定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承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組織申報推薦和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組織擬定科技促進農業、農村以及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促進農業產業提質增效;組織實施農業科技創新工作;促進以可持續發展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發展。負責軟科學研究管理等工作。
(六)組織擬定促進專利創造與運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推進我縣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在我縣的轉化。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專家服務組織發展。
(七)提出科技創新平台發展規劃,指導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船店夜院士工作站等新型研發機構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各類科技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建設。
(八)協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參與全縣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指導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引進和培育工作。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九)負責全縣科技外事工作,擬訂全縣國際科技合作政策及措施,組織參加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十)擬定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智力引進的對外聯絡。
(十一)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考核和科技扶貧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許可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技信用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重複、分散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技項目的操作,委託第三方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縣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縣科技局負責專利創造、相關政策措施運用、轉化實施,專利權質押融資,信息傳播、統計調查、信用監管、省市有關專利指標考核等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專利風險預測預警和保護工作,依許可權處理全縣智慧財產權爭議、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縣科技局會同縣市場監管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做好政策標準銜接和信息通報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組織起草重講整斷相關科章備戲技法規、規章草案並開展普法宣傳;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計畫,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考核、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依法行政等相關工作;組織科技統計、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黨建工作;漿龍拒承擔財務資產、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文電檔案、信息宣傳、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公開、重要會議的組織安陵臘她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
(二)工業創新發展股。擬訂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擬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專利創造與運用等相關政策措施;擬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和服務、火炬計畫統計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領域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薦、管理工作;指導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整遷、院士工作站等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指導技術轉移機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機構發展;負責計畫項目的監督檢查、科技經費配置、使用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科技信用管理等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技術交易統計、科技成果登記和科技獎勵等工作。
(三)農村與社會發展股。研究制定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確定優先發展的關鍵技術和重點領域;協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參與全縣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指導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引進和培育工作;擬定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各級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項目;組織開展國家創新型縣申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業及社會領域科技進步,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的對外聯絡及科技外事工作;負責科技“下鄉”、科技扶貧工作;負責全縣引智經費資助的外國專家聘請計畫審批,組織實施國家、省批准的聘請外國專家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縣智力引進成果的推廣體系,負責組織智力引進成果的評價、獎勵及推廣工作;負責科技興貿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陸勝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組織起草相關科技法規、規章草案並開展普法宣傳;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計畫,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考核、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依法行政等相關工作;組織科技統計、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黨建工作;承擔財務資產、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文電檔案、信息宣傳、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公開、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
(二)工業創新發展股。擬訂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擬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專利創造與運用等相關政策措施;擬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和服務、火炬計畫統計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領域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薦、管理工作;指導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指導技術轉移機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機構發展;負責計畫項目的監督檢查、科技經費配置、使用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科技信用管理等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技術交易統計、科技成果登記和科技獎勵等工作。
(三)農村與社會發展股。研究制定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確定優先發展的關鍵技術和重點領域;協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參與全縣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指導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引進和培育工作;擬定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各級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項目;組織開展國家創新型縣申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業及社會領域科技進步,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的對外聯絡及科技外事工作;負責科技“下鄉”、科技扶貧工作;負責全縣引智經費資助的外國專家聘請計畫審批,組織實施國家、省批准的聘請外國專家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縣智力引進成果的推廣體系,負責組織智力引進成果的評價、獎勵及推廣工作;負責科技興貿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陸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