樅陽縣司法局

樅陽縣司法局

樅陽縣司法局,是樅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樅陽縣司法局
  • 所屬部門:樅陽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樅陽縣
  • 現任領導:葉新(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工作部署督察。
(二)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縣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以及需要由縣政府批准的重要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
(三)承擔縣政府重大決定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鄉鎮政府和縣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及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申請縣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和縣政府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辦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負責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管理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八)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司法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
(十)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指導、監督全系統指揮中心的規範運行。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建設標準、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本系統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全系統司法服裝和警車等管理工作。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下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機關對外檔案、文稿的審核。負責擬訂本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規章制度。指導、協調本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管理等工作,承擔科技和信息化技術創新、推廣套用等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系統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新聞發布、輿情分析、監控及處置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法治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合法性審查股(行政審批辦公室)。承擔縣政府重大決定事項、涉法事務等合法性審查工作;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承辦縣司法局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
(三)行政複議與應訴股。負責承辦申請縣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和縣政府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縣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全縣行政裁決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上報備案。組織辦理鄉鎮政府和縣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以及鄉鎮政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
(五)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縣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六)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樅陽縣法律援助中心)。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援助、公證工作。負責公布全縣公證名冊。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開展“12348”法律服務服務熱線工作,負責解答面向社會的各類法律諮詢;負責接待求助法律援助的來訪者;負責協調縣內外區域合作,做好受案分流;掌握社情民意,組織人員快速反應,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糾紛激化。
(八)律師工作股(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股)。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工作。指導全縣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管理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法律職業人員的日常管理。負責組織制定全縣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縣委依法治縣辦秘書室。負責處理縣委依法治縣辦日常事務。縣司法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依法治縣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依法治縣辦的統籌協調。開展全面依法治縣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機關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推進全縣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縣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鄉鎮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
(十)政治工作室。指導、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訂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人事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律師、公證員的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下屬單位的公務員管理工作、人事工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的黨群工作;制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在職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一)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全縣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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