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種學,“樂種”具狹、廣二義。狹義限於器樂範疇,廣義泛指各音樂“種類”。該詞初見於楊蔭瀏、曹安和的《蘇南吹打樂》。20世紀80年代,黃翔鵬、董維松、袁靜芳等分別就樂種概念進行了界定,其共性可概述為具有深厚歷史淵源,以及地域的特定性、組織的穩定性、傳承的嚴密性、表演的規範性、形態的典型性、風格的獨特性。基於樂種研究的深化,“樂種學”作為具學科性質的理論研究,由董維松、袁靜芳分別提出。前者將樂類、樂調和樂種三個概念相互關聯,並以“樂種學”為其統合,形成一種整體性的研究路徑。後者定義樂種學為“研究樂種的科學概念、模式及發展規律的一個專門學科”,並針對樂種的物質構成、音樂形態特徵、考察步驟與方法、模式分析法、體系劃分、樂種與社會文化等理論問題,以系統工程中的邏輯維、時間維、知識維之結構模式,提出了“樂種學”的理論框架。樂種學研究一方面完善了共時性體裁分類的形態研究,另一方面為民族音樂學與音樂史學的結合探索了新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種學
- 出處:蘇南吹打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