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業縣公安局

樂業縣公安局

組織實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縣武警中隊與公安業務相關的工作。

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聯網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業務的建設規劃、技術改造和裝備更新等工作;負責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業縣公安局
  • 地區:樂業縣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決議及指示。
(2)掌握、分析全縣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與社會治安的情況和形勢,研究制定對策。
(3)負責全縣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境內外敵對勢力、恐怖組織、社團的偵控和基礎調研工作。
(4)負責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破和禁毒工作;開展各項專項行動和斗
爭;處置各類重大案件、騷亂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5)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公共複雜場所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6)組織實施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7)依法管理國籍、出入境和外國人在縣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8)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訪和自治區主要領導來縣及重要會議等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公安局的內設機構設15個。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上報;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公安宣傳、機要、通信、統計、檔案等工作。
2、政工、紀檢監督室(加掛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警務督察、經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等。
3、政工室
負責公安隊伍建設和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公安人事管理、幹部考核、考察、任免、調配工作;負責黨建和工青婦工作;負責民警的培訓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在職在編人員工資、福利、撫恤、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和警銜評定、晉升工作;負責新警招錄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等。
4、警務保障室
負責公安裝備、財務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公安系統裝備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公安業務經費預算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工資調整、發放工作;組織分配發放公安裝備物資,協助有關單位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對一線單位財務開支的監管工作。負責本局基本建設、生活服務、安全保衛、車輛使用、國有資產以及環境衛生等後勤保障與管理工作。
5、法制大隊(加掛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
負責公安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執法質量考核、檢查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辦理的刑事、行政、治安案件審核把關工作;負責對勞動教養的辦理和報批手續;負責本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6、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偵破、防控、處置各類危害國內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案件和事件;掌握、處理各種影響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打擊和抵制境外非法宗教滲透活動;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7、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和指導全縣刑事案件的偵查、反恐怖和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動態,蒐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情報信息,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刑事技術、刑事犯罪資料等基礎業務工作和各類刑事案件的技術鑑定工作;負責跨轄區刑事案件的協作偵破工作。
8、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組織、指揮和監督全縣交通民警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實施全縣城鄉道路交通管理和車輛、駕駛員(不含農用運輸車輛等農業機械的牌證)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檢查、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工作;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指導和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範管理;審核、呈報公安特種車輛專用號牌工作;指導車輛檢測和駕駛員的培訓工作。
9、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牌子,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依法管理槍枝彈藥、民爆物品、劇毒物品等危險物品;組織實施警衛和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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