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4、負責綜合協調、督查指導全縣信訪工作,推動各級黨委、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對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工作和責任追究的意見和建議;對信訪工作執行情況進行考核、通報,向縣黨委、政府提出獎懲建議;對縣委擬提拔任用幹部提出信訪審查意見。
5、負責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反映和提供重要的信訪信息和社情民意,綜合研判、匯集分析信訪信息,組織實施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開展調查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對涉及民眾利益的政策調整、重大項目建設進行社會穩定風險和信訪評估,提出解決問題、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負責拓展、創新、暢通信訪渠道,為人民民眾對黨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進行監督、參政議政、行使民主權利提供方便條件。
內設科室
(1)辦公室(信息網路股)
負責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監督、績效、考核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資產管理、財務等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組織綜合性會議;匯總有關信訪數據統計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事務。同時負責信訪工作的“網上信訪”事項;辦理民眾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對我縣“陽光信訪系統”提出的信訪事項;綜合分析民眾“網上信訪”情況和輿情,對民眾“網上信訪”中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信訪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全縣信訪信息化建設,承擔全縣信訪信息系統的技術指導、管理維護;視頻接訪和視頻會議系統的推廣套用;指導全縣“網上信訪”和信訪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
(2)辦信股(投訴受理股)
負責承辦民眾致信縣委、縣人民政府及其領導的信件;處理上級及有關部門轉辦的各類信件;負責民眾來信情況、信息的匯總、分析、呈報和通報,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向各鄉(鎮)和縣直部門通報來信轉送、交辦、督辦和辦理有關事項情況;指導全縣辦信工作。
(3)接訪股
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到縣委、縣人民政府的來訪;組織相關鄉(鎮)和部門處理來縣集體上訪和有關突發事件;協助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接待來訪民眾、包案督辦重要信訪事項和縣級領導幹部接待日程的安排、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民眾來訪情況、信息的匯總、分析、呈報和通報,對來訪中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向各鄉(鎮)和縣直部門通報來訪轉送、交辦、督辦和辦理有關事項情況;指導全縣民眾來訪接訪工作。
(4)複查股(政策法規股)
代表縣委、縣人民政府負責依法辦理信訪事項的複查工作,組織對信訪事項複查工作的研究、討論及會審,代表縣人民政府對政府職能部門的信訪答覆意見進行複查,對重大、疑難、複雜信訪事項的複查意見提交領導小組審批;開展對信訪複查工作情況的交流,研究複查工作的新情況,解決複查工作中的新問題;進一步推進全縣複查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開展業務培訓;對各鄉(鎮)和縣直部門的信訪答覆工作進行指導,定期對各鄉(鎮)和縣直部門做出的信訪答覆意見進行檢查、抽查和審核;承擔縣信訪事項複查工作領導小組指派的其他工作。同時,負責《信訪條例》等法規的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信訪系統的法制建設;為來信來訪民眾提供涉及信訪事項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組織信訪聽證及終結無理信訪呈報工作,並監督執行;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開展有關信訪法規、政策的調研工作。
(5)督查指導股(維穩股)
負責承辦上級機關及其領導和縣領導批辦、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開展對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情況的專項督查、調研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上報、化解工作;對改進工作、追究責任、完善政策“三項建議權”的行使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對涉及民眾利益的政策調整、重大項目建設進行社會穩定風險和信訪評估;協助組織開展信訪工作的調查研究,徵集社情民意,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提供參考和決策信息,並對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全縣民眾和信訪督查調研工作。同時,負責與國家和自治區信訪局、市信訪局、有關部門、駐邕駐京信訪處及縣、鄉(鎮)協調和聯繫;對赴邕進京上訪人員接回、穩控、勸返;負責赴邕進京上訪事項的交辦、督辦工作;對全縣赴邕進京上訪情況進行統計、建立上訪人員台賬、擬寫上訪態勢分析,駐邕駐京工作情況總結工作;了解、掌握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情況和動態;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針對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處理跨鄉(鎮)、跨行業、跨部門的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總結交流有關方面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成功經驗,推動相關工作的有效開展;協助組織協調開展縣領導、縣直部門領導“包案”、“帶案下訪”、“聯合接訪”和縣、鄉(鎮)書記大接訪工作;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事件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協助組織好縣信訪維穩聯席成員單位駐邕駐京開展信訪維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