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臨時救助待遇核定由樂東黎族自治縣民政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臨時救助待遇核定
- 辦理主體:樂東縣民政局
- 職權類型:行政確認
- 辦理時限:35
- 是否收費:否
- 事項編碼:46902700MZ-QR-0201
- 法定時限:40
- 辦理地點:樂東黎族自治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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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城鄉居民因家庭發生突發性意外事件、自然災害、患重病、其他特殊原因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樂東黎族自治縣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實施辦法》
辦理部門
樂東黎族自治縣民政局臨時救助審批視窗
申請條件
1、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導致基本生活臨時出現嚴重的困難。
2、家庭成員中突發人身意外傷害事件,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3、因火災等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到時家庭生活難以維持的。
4、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經其他救助措施幫扶後,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4 | 個人在,樂東縣,郵政銀行賬號複印件 |
3 | 村(居)委會出具的困難情況證明,住院費用清單,因災害或意外的相關證明材料 |
2 | 家庭成員戶口本的複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民政對象的,需提供其屬性證件的複印件 |
1 | 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