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金口河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樂山市金口河區民族宗教事務局辦公地址永和鎮濱河路三段137號,黨組書記、局長陳洪。

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區委、區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
(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參與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區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擬訂全區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民族宗教經濟、文化、教育及社會事業的發展戰略規劃;擬訂有關民族事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
(三)宣傳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四)貫徹落實民族關係“三個離不開”的原則方法,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相合作,共同進步,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組織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五)研究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有關專項資金的分配與使用建議。
(六)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專項規劃指導下,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承辦相應的事務。
(七)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區中國小校,抓好雙語教育及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和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古籍的蒐集、整理。
(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隊伍建設的調查研究和少數民族幹部的培訓、培養和使用工作。
(九)會同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做好每年高中、國中畢業生升學和公開招考國家公務員、事業幹部等工作中少數民族族別的鑑定和少數民族口試、筆試工作。
(十)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抓好全區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對全區的宗教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動態和發展趨勢,並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工作建議。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民族宗教工作中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及時處理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按照行政審批、綜合執法等方面的相關要求,做好有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民宗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的綜合協調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政務公開、信息、檔案、史志編纂、信訪、保密、接待、行政管理、政府採購、辦公自動化等工作;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承擔新聞發布等事宜;負責機關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調接待民族宗教工作部門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二)民族宗教股
協調推動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擬訂全區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民族宗教經濟、文化、教育及社會事業的發展戰略規劃;擬訂有關民族事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研究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有關專項資金的分配與使用建議。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承辦相應的事務。抓好全區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