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樂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所屬地區:樂山市
  • 所屬部門:樂山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馬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重點城市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和涉及人民防空、民防安全重點項目的研究以及城市建設項目方案的審查;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全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和管理;監督檢查城市地面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貫徹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
3、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組織指揮工作,依法擬訂和修訂全市防空襲方案、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計畫、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各種保障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4、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指導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負責公用的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對全市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5、負責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設,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試鳴防空警報。
6、負責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承擔市委、市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參與制定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應急救援方案,參與擬訂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民防醫療救護、物質儲備、水電供應等保障方案;負責人防工程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志願者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動員人員應急疏散。
7、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教育計畫並監督實施;普及人民防空、民防基本知識和技能;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8、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經費的計畫、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國有人民防空戰備資產、專業物資設備的監督、檢查與管理。
9、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整體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人防工程平戰功能轉換、維護管理;擬訂平戰結合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10、戰時負責接受、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平時參與防災救災。
11、指導省級人防重點縣(市)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指導全市人防系統隊伍建設。
12、承擔由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3、承辦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承辦市人防辦領導政務活動事宜。負責組織綜合性政策法規調研、宣傳教育和協調工作。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和政務工作。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檔案收發、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檔案、秘書事務、政務信息、績效管理、信訪及接待聯絡工作;負責財務管理、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決算和人防國有資產以及平戰結合收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準軍事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衛生等工作;負責全市人防、民防宣傳教育、新聞報導和人民防空、民防系統的普法教育工作;指導省級人防重點縣(市)人民防空、民防工作。
二、指揮通信科(民防應急科)
負責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和戰時人口疏散基地建設規劃。負責制定人民防空通信、民防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防空警報的鳴放;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措施的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災救災和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組織利用人民防空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制定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編制實施人民防空、民防應急救援方案;參與擬訂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民防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等保障方案。負責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指導民眾人民防空、民防組織的建設整組訓練;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志願者隊伍、民防志願者隊伍的業務培訓和交流工作。負責指導人民防空知識教育。負責組織採購、儲備、調用應急救援物資和動員人員應急疏散。
三、工程建設管理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制定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對人民防空、民防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和開發利用,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民防要求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貫徹人防工程的戰術技術標準;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會同有關部門抓好人防工程計畫、設計、施工、質量、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組織人防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和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廣、套用以及專用防護設備的技術管理。負責擬訂平戰結合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防、民防行政執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民防空、民防法律、法規的案件。負責監督管理人民防空、民防系統招投標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聽證等法律事務;負責人民防空有關收費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現任領導

主任:馬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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