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花鼓戲

樂安花鼓戲

樂安花鼓戲發祥於谷崗鄉小港村,經過龍燈、花鼓燈、花鼓戲三個演變階段。表演形式活躍,有獨角戲、對子戲、折子戲和整本戲表演。演唱的主要曲調有過門的鑼鼓腔、歡快的花線調、獨角戲單台調和男女抒情的十字調等五十餘首。劇目有折子戲、三小戲,大小劇目五十餘出。表演樸實、純真,特別是丑角的表演、道白,大量運用方言土語,滑稽可笑,妙趣橫生。

2017年11月,樂安花鼓戲列入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安花鼓戲
  • 非遺級別:省級
  • 非遺編號:5-IV-6
  • 申報地區:樂安縣
歷史淵源,基本內容,

歷史淵源

據《鄧氏十五修宗譜》載:“天和公為一世祖,天和公乃南唐帝胄,系南唐後主李煜之胞弟也。天和公居宣城,聞金陵城陷,志不受辱,遂挈家南下。……族之翹傑長者集寧都、宜黃、廣昌、石城、吉安、永豐、南豐、樂安、台灣等地。”“鄧之先,本姓李”。據鄧氏後人講述,南唐亡國後,宋廷擔心在安徽宣城的鄧王李崇義造反,派兵剿殺。李氏宗族避難逃到江西,散居於新乾、宜黃、樂安等山區,易李姓鄧,躲避捕殺。其中一支逃至現在的谷崗鄉火嵊村小港村小組,小港三面環山,耕田稀少,為求生計一些人只好賣藝為生,起初以舞龍燈、打花鼓燈為主,明代末年,受宜黃戲影響,藝人們將花鼓與龍燈、宜黃戲相結合,創立了花鼓燈歌,清代中葉時發展成花鼓戲。花鼓戲起初叫“打花鼓”,以玩燈唱燈歌為主,後來加入了一些有情節的表演,始有扭單台(獨角戲),後發展成兩人對唱的對子戲,主要演夫妻戲,仍只有一生一旦;晚清時期,藝人結合農事生活,自編了一些短小精幹的折子戲,並加入了丑角;清末,移植了一些其他劇種的劇目,才有整本戲表演。至此,獨具特色的地方小劇種樂安花鼓戲完成蛻變。

基本內容

表演時間:一般在正月或村人辦喜事間表演。
戲班構成:由十人組成,龍燈6人,樂隊3人,龍燈和樂隊人員大多能演戲。
表演程式:一、堂會演出,主家進行一系列儀式後,接著“大八仙”,即演奏鑼鼓嗩喇曲牌,穿插仙人下凡到廳堂的插白。插白,根據主家喜慶內容,如結婚、生子、辦壽,升學等不同,而編演賀詞和祝語。然後,扭單台、唱本戲。戲終,主家鳴爆歡送,戲班耍龍辭行;二、廣場或寺廟、祠堂戲台演出。主要是一村一族、大眾喜慶年節,或有重大的公眾喜事,如開新村、新建祠堂、寺廟等。演出的程式鳴爆開台、舞龍、掛清源戲神像,演“大八仙”,演出的內容,然後根據族眾喜慶的內容,演說祝語賀詞,接著是扭單台、唱正本戲。戲終,舞龍結束。
唱腔:以鑼鼓腔、花鼓燈歌為主,融合彈腔、西皮、二黃等。
音樂:鑼鼓腔——過門中擊打鑼鼓,襯托氣氛。
表演:演員均為男性,方言本嗓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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