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中小企業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民營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規範企業經營行為,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宣傳民營企業發展政策法規,為其發展創造寬鬆的環境。

主要職責
2、研究制定全縣民營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3、研究、分析民營企業的經濟運行情況,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政策諮詢、信息服務和市場導向;指導民營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布局的調整;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民營企業的管理工作。
4、指導企業的改革和經營管理;指導企業內部的審計工作;指導企業的財務、會計、統計工作。
5、指導民營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推進企業科技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民營企業新產品的開發研製和生產,全面推行民營企業的質量規範化管理,指導民營工業企業貫徹執行食品質量、食品衛生和包裝標準,並加強檢查監督工作。
6、負責做好鄉鎮煤礦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工作。
7、負責優秀和重點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的各種先進榮譽稱號的推薦和評選工作。
8、指導民營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企業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負責人:陳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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