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亭縣教育局

樂亭縣教育局

樂亭縣教育局,是樂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亭縣教育局
  • 辦公地址:樂亭縣將軍路93號 
  • 性質: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負責人:局長 程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 負責教育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
2. 承擔所屬學校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
3. 指導所屬學校意識形態和黨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督促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在所屬學校的貫徹落實。
4.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縣委做好所屬學校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5.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縣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和中國小德育課程教育教學。
6. 統籌管理教育系統人才工作。負責組織教師業務培訓。
7.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8.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政策、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9. 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10. 負責基礎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負責義務教育的協調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審核基礎教育階段的地方教材。按規定和許可權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計畫和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及畢業考試有關政策。推進素質教育。
11.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指導實施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政策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的地方教材審核和職業指導工作。負責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參與擬訂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的指導工作。
12. 負責國中畢業升學考試、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及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組織和各階段教育入學、控輟保學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
13. 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對少數民族學生的教育援助。
14.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和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15. 指導教育系統組團、個人因公(私)出國(境)等教育涉外事項;指導開展與京津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16. 負責全縣教師工作。貫徹落實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組織教師資格認定實施工作。負責全縣教師教育工作,規劃、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樂亭縣教學成果推薦上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教育系統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工作。
17. 負責縣直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和內部審計,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18. 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並監督語言文字規範及標準的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19. 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全縣教育系統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20. 指導全縣老年教育工作。
21.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幹部人事科、基礎教育科、教育督導室(樂亭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資料綜合服務中心、財務服務中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服務中心、招生服務中心、現代教育技術服務中心、學校安全與衛生工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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