槎江書院 位於廣東河源。清雍正三年(1725)知縣劉延泰創建於上城東門內守御所公署舊址。
有大門、儀門、中堂(供文昌神像)、房室、書齋等。八年知縣何齊聖撥崇報寺租谷200餘石為延師公費,每年由縣官延請名儒入主講席。正課生監10名、童生40名,每名月給膏火200文,每年以8個月計。同治八年增收店鋪租金7000文後,遂增加生童正課各2名。每月官課前列生童給獎賞共1500文,師課給紙筆錢300文。經費主要來自田租、鋪房租金以及充公銀款等,擇誠實端方之士紳董理其事。
槎江書院 位於廣東河源。清雍正三年(1725)知縣劉延泰創建於上城東門內守御所公署舊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