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公安局

榮縣公安局

榮縣公安局是榮縣的行政機構。

貫徹執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2、指導全省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3、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全省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指揮、指導、協調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榮縣公安局
  • 貫徹執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
  • 檢查:全省公安工作
  • 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辦公時間,領導簡介,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全面落實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批示和部署,安排和指導、檢查與落實全縣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進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縣實際的公安管理體制,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管理,教育訓練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斷加強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  
  (三)及時掌握全縣社會治安動態、綜合分析研究全縣敵情、社情、社會治安和刑事犯罪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決策依據。  
  (四)組織實施對全縣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各類刑事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破案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和直接參與嚴重危害社會安定團結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封建宗教械鬥和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處置。
  (五)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公安出入境、往來港澳台地區和入境我縣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工作。 
  (六)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開展公安工作及民警的執法活動,承辦本局紀檢、監察室立案民警違法違紀案件,落實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  
  (七)依法監督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和農村治保隊伍建設。
  (八)組織實施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公安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維護交通秩序。 
  (九)組織實施對上級領導,重要外賓來我縣視察、訪問、調研及重大會議和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警衛任務。 
  (十)負責對縣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技和通信組網工作;主管全縣計算機系統的安全保護、管理監督工作。 
  (十二)規劃全縣公安裝備現代化,為全縣各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後勤服務等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禁毒、緝毒,承辦縣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榮縣旭陽鎮榮州大道二段356號

辦公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領導簡介

  副縣長、局黨委書記、局長、警務督察長安立:主持縣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督察審計大隊。 
  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鐘學軍:負責縣局日常工作、隊伍建設、黨務、警務保障、法制工作,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情報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法制大隊;聯繫武警榮縣中隊。
  局黨委委員、常務副局長鄒世銀:負責政治安全、反恐、反邪、經偵、交通管理工作,分管政治安全保衛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交通警察大隊、長山派出所、留佳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政委萬弟金:負責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食品藥品生態環境、智慧財產權領域犯罪打擊工作、森林防滅火及案件查處工作,分管森林警察大隊、樂德派出所、河口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吳舫:負責信訪、出入境管理工作、協助政委分管法制工作,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隊、度佳派出所、保華派出所,協助分管法制大隊。
  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袁家德:負責黨建、脫貧攻堅、基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工青婦團工作,主持機關黨委工作,分管工會、團委、婦委會、基建辦、新橋派出所、東佳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政治工作室主任鐘程:負責組織人事、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宣傳、監所管理、“三項辦”、計畫生育、“雙擁”、退委會、關工委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督察審計工作,主持政治工作室工作,分管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公共關係中心、高山派出所、東興派出所,協助分管督察審計大隊。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洺來:負責維穩、治安、警衛、巡邏防控、行政審批和“三創聯動”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隊、特巡警大隊、旭陽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曹國利:負責刑偵、禁毒工作,分管刑事偵查大隊、禁毒大隊(縣禁毒辦)、河西派出所;聯繫市局技偵支隊四大隊。
  局黨委委員、政治安全保衛大隊大隊長熊強:負責政保工作,協助分管維穩處突工作,主持政治安全保衛大隊工作,分管雙古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情報指揮中心主任李岸奇:負責情報指揮工作,主持情報指揮中心工作,分管雙石派出所,協助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副局長王曉川(掛職):分管網路安全保衛大隊,協助分管刑事偵查大隊、禁毒大隊,聯繫河西派出所。

內設機構

  一、機關單位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負責公安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史志、政務公開、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全縣公安大局規劃以及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起草全局重要檔案,組織協調階段性中心工作和綜合性、全局性工作;負責行政印章管理工作。 
  政治工作室:分析全縣公安隊伍狀況,研究制定公安隊伍建設的規定、制度,組織指導和監督公安隊伍建設措施的落實;負責全縣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呈報警銜。 
  機關黨委:負責全局黨的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做好黨員發展,指導基層黨建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治理、精神文明、計畫生育、“雙擁”、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工作。
  情報指揮中心: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縣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重大災害事故、騷亂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情報系統建設及分析、研判;負責統計、通信保障等工作。
  政治安全保衛大隊:負責開展政治安全保衛相關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開展經濟犯罪偵查相關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特種行業等工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監督全縣保全工作。
  看守所(包括拘役所、治安行政拘留所):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和收容教育等工作;負責榮縣看守所、拘役所、治安行政拘留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組織開展公安偵查工作,偵查和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涉外犯罪、經濟犯罪、毒品犯罪、集團犯罪、有組織性犯罪和偵破下級派出機構有困難的重大刑事案件。
  出入境管理大隊:依法受理本縣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依法管理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我縣的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外國人案件。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負責網路安全保衛相關工作。 
  禁毒大隊:負責收集、分析境內外涉毒情報,掌握、分析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規律特點,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對毒品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擔毒品重大毒品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負責易製毒化學品管制工作;接收、管理全縣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查獲的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的保管工作。 
  督察審計大隊: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按規定許可權對幹部實施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組織開展全縣公安機關審計工作。  
  特巡警大隊:負責全縣公安警衛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榮縣的安全警衛工作,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擔負本縣召開的大型重要會議、重大節日、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開展轄區巡邏防控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動態,制定對策。開展道路巡邏,及時發現和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糾正交通違章,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重大節日、集會、遊行、示威和體育活動的交通秩序,制止、協助破獲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動,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法制大隊:負責公安法制化建設,按管轄辦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收容教養等案件,對全局刑事、行政案件開展審核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森林警察大隊:承擔森林防火有關工作,主要負責火場警戒、交通疏導、火案查處等;分析掌握轄區涉林違法犯罪活動動態和規律特點,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依法行使森林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組織、指導、參與有關涉林案件的偵破工作。協同林業主管部門開展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有關工作的銜接、協調,開展食品、藥品、環境等案件的查處工作。
  警務保障室:制定全局裝備、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負責全局國有資產、裝備、器械、被裝物資的管理、發放、建檔和資產處置工作;負責全縣公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工程驗收工作。
  公共關係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局公安機關社會宣傳、新聞發布、文化建設、公安影視宣傳、對外宣傳、輿論引導等工作,制定全局宣傳工作規劃,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審核全局性新聞宣傳稿件,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
  二、派出所
  旭陽派出所、河西派出所、高山派出所、雙石派出所、樂德派出所、河口派出所、新橋派出所、東佳派出所、度佳派出所、長山派出所、留佳派出所、雙古派出所、保華派出所、東興派出所。  
  14個派出所負責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穩定的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轄區居住人員);依法管理轄區內的特種行業、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配合有關部門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依法監督、指導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單位保衛組織和民眾開展安全防範;在轄區內開展以治保會為主體的多層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預防可防性案件的發生;通過日常治安防範和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破應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依法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做好處置群體性事件作;加強對非法宗教、邪教活動的掌握控制工作;對轄區民眾進行法制宣傳,對轄區內違法青少年進行幫教,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罪犯進行監督、考察和改選工作,對被勞改、勞教等人員進行社會協同教育、幫助教育工作,做好民眾違法犯罪的預防工作;接受民眾的報警、求助。

所獲榮譽

2020年7月,被中共自貢市委、自貢市人民政府、自貢軍分區評為“自貢市雙擁工作先進集體”。
2020年12月,四川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授予其2019年度四川省抗擊重大自然災害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榮縣公安局機關黨委被授予“自貢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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