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任平,男,原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黨委委員、常務副支隊長。 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黨委委員、常務副支隊長榮任平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在未出資和參與經營管理的情況下,以合作投資名義收受利潤50萬元,違反規定為不具備法定免分事由的交通違法行為免分,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決定給予榮任平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