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政務服務中心,屬縣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級事業機構,內設綜合股、業務管理股、督查股、信息網路股等4個股。縣政務服務中心是政務服務大廳的管理機構,按照統一的管理制度對縣政務服務大廳實施有效的管理,對入駐視窗單位實施業務指導。縣監察局在政務服務大廳派駐監察室、投訴中心,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分別負責受理服務對象對政務服務大廳縣各工作視窗部門及視窗工作人員服務質量和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配合政務服務中心開展視窗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榕江縣政務服務中心
- 總面積:300平方米
- 性質:縣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級事業機構
- 部門:2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