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區科學技術局

榆次區科學技術局

榆次區科學技術局根據《中共榆次區委、榆次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榆次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榆發〔2009〕14號),設定榆次區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區科技局),正科級建制,為榆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次區科學技術局
  • 主要職責: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和管理等
  • 內設機構:4個
  • 地址:榆次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市、區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科技動員工作。
(三)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四)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的職責,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
(五)承擔國家、省、市科技管理部門有關科技支撐計畫項目課題的實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廣的具體管理、技術市場及智慧財產權的具體管理等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關於科技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區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科技發展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區各類科技計畫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組織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負責區科研開發與科技創新基地的建設,推進區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和管理。
(五)組織擬定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負責擬定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措施,擬定科技成果管理辦法,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審核相關科研機構和科技中介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八)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促進科技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
(九)負責區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負責擬定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技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提案、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科技信息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編制和管理行政、事業費的預決算,負責機關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二)工業科技發展股(掛榆次區智慧財產權管理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區傳統產業改造和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措施;負責組織工業領域攻關計畫、火炬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編制發布火炬計畫指南;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准、管理工作;負責重點企業科技開發中心、中試基地的建設,推動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示範推廣。
依據《國家智慧財產權發展綱要》制定本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專利有關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專業知識的培訓;管理全區專利工作,負責專利申請資助項目和專利推廣實施項目的申報組織工作;進行專利行政執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專利侵權行為;為全區專利申請提供服務;完成晉中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農村與社會發展股
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業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和社會發展攻關計畫和星火計畫的編制、管理、實施及其指南的編制;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的有關工作;負責農業技術集團承包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科技產業示範;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等科技工作;推動相關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綜合股(掛科教興區辦公室牌子)
負責科技興區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年度計畫的制定、實施,督促檢查科技興區戰略的落實;指導協調鄉鎮科技興鄉工作和科技部門工作;制定實施科技興區、依法行政責任制,承辦科教興區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擬定科技發展相關政策的建議辦法,制定實施依法行政責任制。落實科技創新有關政策措施,營造有利於科技創新的環境;研究科技人員有關政策。管理軟科學研究工作。負責聯繫科研條件與財務、基礎研究工作。負責管理全區的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國內、外科技合作項目,促進全區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有關科室開展技術引進、成果轉讓工作,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政策指導、資格認定、覆核及綜合統計、人員培訓、信息諮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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