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樹市農業農村局(榆樹市農業局)

榆樹市農業農村局

榆樹市農業局一般指本詞條

榆樹市農業農村局是榆樹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現任局長是王占利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及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榆樹市機構改革方案》,原榆樹市農業局更名為榆樹市農業農村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樹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榆樹市工農大街88號
  • 性質:政府機構
  • 現任領導王占利(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所獲榮譽,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全市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承擔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貫徹落實地方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及整治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落實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植物、水生動植物檢疫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本市內植物、水生動植物檢疫防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實施上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漁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負責水產品的認證和監督管理;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指導漁業執法、監察和漁政隊伍建設工作;行使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職責。
(十五)承擔全市農業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我市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不含畜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市畜牧業管理局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植物疫情監測防控和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控。市畜牧業管理局負責動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領導分工

王占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農業系統全面工作分管:榆樹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總站、榆樹市農機技術推廣服務總站、農村經濟管理科。
郎曉峰: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全市農業農機水產技術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糧食生產、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園藝特產工作;負責農業執法、植物檢疫、農機監理、漁政漁港、局機關和分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分管科室:農業農機科(園藝特產科)、鄉村產業發展科、科教與農產品安全監管科、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科分管單位:榆樹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榆樹市農業機械化學校、榆樹市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榆樹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站、原種場、榆樹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站、榆樹市水產技術推廣站、榆樹市農業綜合執法隊、榆樹市植物檢疫站、榆樹市農機監理站、榆樹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
陳波: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農業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信訪、後勤行政管理、機關財務工作。分管科室: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機關財務)、機關黨委。

內設機構

(一)發展規劃科。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推進全市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建設。提出全市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農業農村工作的綜合協調和調研。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開展調研並擬定意見和建議。分析預測農業農村經濟形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總結並宣傳農業農村工作的重大舉措和典型經驗。承擔新聞發布工作。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
(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科。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承擔美麗鄉村建設相關工作。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農村經濟管理科。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
(四)鄉村產業發展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促進全市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五)農業農機科(園藝特產科)。起草糧食生產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作物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農業統計工作和農業對外合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減災相關工作。承擔全市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研究提出園藝、特產、經濟作物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以及重大技術措施。指導技術推廣及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並指導園藝、特產、經濟作物及多種經營產業等產品的加工和銷售。實施栽培標準化規程有關工作。
(六)科教與農產品安全監管科。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檢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和“三品一標”認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七)農田建設管理科。提出全市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八)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組織開展農業系統內部財務培訓、管理和審計。
(九)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科。承擔農業農村有關法規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起草全市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農業植物檢疫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農業農村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測、檢驗、審核、認證、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農業農村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農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農業系統安全生產行業標準和應急預案。指導農業系統基層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監督,及時反映與處理重大農業安全事故。負責局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負責水產品的認證和監督管理;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指導漁業執法、監察和漁政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
(十)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黨務工作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紀檢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

人員編制

市農業農村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1名(含黨務工作辦公室主任1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按實有人數暫保留2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獲得2020年吉林省脫貧攻堅獎組織創新獎。
2021年12月21日,被農業農村部授予“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稱號。

單位地址

榆樹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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