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橫山區民政局

榆林市橫山區民政局

榆林市橫山區民政局是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橫山區民政局
  • 隸屬: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
  • 局長:張潤權
主要職責,機構領導,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
(二)承擔依法對全區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的責任,負責公開募捐資格審批和區管慈善組織認定工作。
(三)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全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六十年代精簡外省回陝退職職工補助。
(四)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指導全區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城市社區設定、調整、報批工作。
(五)擬訂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負責街道、鄉鎮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負責村委會調整及更名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普查、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規範全區地名標牌的設定和管理。
(六)承擔依法對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宣傳婚姻法律法規,負責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倡導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區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負責對全區殯儀館、公墓、墓地等殯葬服務單位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殯葬改革和殯葬法規宣傳、殯葬執法檢查、殯葬職業教育和殯葬崗位培訓等工作。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負責全區養老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全區收養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負責轄區內的棄嬰接收、登記、管理、統計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福利事業機構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編制全區年度民政事業經費預算、決算和民政統計工作;負責福彩公益金項目申報、審批和資金管理;指導監督街道、鄉鎮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局長:張潤權主管民政局全盤工作,分管臨時救助工作;
副局長:李生瑜 負責基層政權、城鄉社區建設和治理、社區專職和村居兩委人員、最佳化營商環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財務、統計、固定資產管理、信用體系建設、創建工作、安全生產及各項公共事務工作; 分管辦公室、財務崗、基政崗、救助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李曉明 負責城鄉低保、城鄉特困供養、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居民家庭經濟核對、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民辦養老機構建設、殘疾人兩項補貼、精神病人監護補貼和60年代精簡人員待遇等工作;分管低保中心、二道茆區域敬老院和大古界敬老院、聯繫殘聯、老年護理院,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茆耔屹 負責城市日間照料中心、慈善事業(志願者)、福彩大學生救助、社會工作、社會組織、信訪綜治維穩、分管慈善社工崗,聯繫慈善協會,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侯志民 負責兒童福利、收養登記管理、留守老人和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區劃地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暨全面從嚴治黨、意識形態建設工作,分管區劃地名崗、社會福利院,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劉海斌 負責殯葬事務管理、榆橫生態陵園項目建設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主席:劉鵬 分管農村幸福院建設管理和績效考評、婚姻登記、工會和婦女等工作,分管婚姻登記中心,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辦公室崗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負責人:孫衛宏
(二)基層政權崗
工作職責:貫徹執基層民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和村(居)務公開工作;指導城鄉社區建設,擬定社區服務管理與發展政策措施;負責城鄉社區建設項目申報、實施、監督、驗收工作;負責基層民眾組織、社區工作者的培訓和表彰工作;負責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招聘、培訓、考核、管理工作。
負責人:李生瑜
(三)養老服務崗
工作職責: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負責人:孫衛宏
(四)兒童福利崗
工作職責:負責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進一步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全面落實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管理工作;
負責人:張楚越
(五)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組織崗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慈善事業發展和社會組織政策,擬定全區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全區慈善、社會捐助和民眾互助活動;負責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項目申報、審批、資金管理、使用和發放工作;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全區社會組織的登記、年檢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組織開展活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紀行為,取締未經登記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非法組織。推進殯葬改革,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
負責人:鄭凌媛
(六)區劃地名崗
工作職責:擬訂全區行政區域和地名規劃;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命名、界線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的管理工作,參與資源、水域等涉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全區地名命名、更名方案、規劃的擬定,公布、推行標準地名;監督檢查地名的使用、管理和標準地名標誌的設定;普查、收集、整理、更新地名信息和資料,完善地名檔案和資料庫;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地名及邊界線詳圖的編制、審定工作。
負責人:韓毅
(七)財務崗
工作職責:指導和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胡艷梅
(八)榆林市橫山區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工作職責:宣傳和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社會救助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睏難民眾生活保障工作;負責落實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負責六、七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救濟工作;指導檢查、監督鄉鎮、街道辦事處救助資金的使用和發放;負責中省市區社會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負責人:高國慶
(九)榆林市橫山區婚姻登記中心
工作職責:承擔依法對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宣傳婚姻法律法規,負責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負責人:雷廣源
(十)榆林市橫山區社會福利院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社會福利政策、法律、法規,保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為收養的孤寡老人提供養護、康復、教育、託管等服務工作,做到“尊老、敬老、愛老、養老”,以老人健康長壽為目標,堅持物質贍養與精神贍養結合。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王開山
(十一)榆林市橫山區救助管理站
工作職責:負責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為在流浪乞討、被偷被騙、務工不著、精神病、痴呆傻、殘疾人、老年人等求助對象提供食宿、幫助返鄉和救治等救助服務;對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管理、教育和保護。
負責人:劉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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