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橫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榆林市橫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橫山區委橫山區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橫發[2010]年5號),設立榆林市橫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職能調整,主要職能,現任領導,

職能調整

(1)劃入住房制度改革、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的規劃、審批和實施職能。
(2)新增城鎮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職能。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城市規劃、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市容市貌、環境衛生、住宅和房地產業、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擬訂本縣的政策規定。
(2)編制全區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環境衛生、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園林綠化等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相關行業管理工作。
(3)負責編制和修訂橫山區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城鎮體系規劃;負責縣城總體規劃、村鎮規劃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對規劃的實施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4)負責縣城建設。負責城市燃氣、熱力以及縣城規劃區綠化的規劃與管理工作;負責對縣級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審查上報和監督保護工作。
(5)指導村鎮建設。負責省、市、縣級試點鎮和示範村莊建設的指導工作。
(6)負責全區範圍內建設項目和總體規劃範圍內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三線”核准和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全區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縣外建築業企業的市場準入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建築施工企業、建設監理單位、設計企業、建築製品企業的資質和從業資格;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工程的設計審查;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全縣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徵收與管理工作。
(8)貫徹實施國家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全縣本級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建設工作質量安全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9)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全縣牆改基金的收繳工作;負責全縣牆體材料革新與推廣工作;負責全縣建築節能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及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對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建築物或設施的強制拆除工作。
(11)負責對不按審批設定的戶外廣告宣傳等行為的行政執法工作。
(12)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門店和市場除外)、出店經營、占道經營、馬路市場等行為的行政執法工作。
(13)負責市政公用設施行業管理及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執法工作。
(14)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方面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15)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占用審批和占用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16)負責對城市違章建築查處(主要指無審批手續建築、少批多建、批低建高等)的行政執法工作。
(17)負責全區房屋的權屬管理和房屋的登記發證管理,依法確定房產權屬。
(18)負責並指導全區房產交易、抵押、租賃、交換、經濟中介服務、價格評估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房屋拆遷市場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9)負責全區勘察設計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勘察設計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區外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市場準入及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圖紙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全區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資質管理工作。
(20)負責全區測繪管理工作,制定全區測繪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套用工作;負責全區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測繪資質管理工作。
(21)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物業管理政策和辦法;指導和規範物業管理市場。
(22)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園林綠化企業、房產評估中介機構和房屋拆遷公司等資質的管理工作。
(23)組織協調房地產業、城市建設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管理並推廣科技成果。
(24)指導全區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區廉租住房政策及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及省上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管理工作。
(2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思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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