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縣統計局

榆中縣統計局縣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中縣統計局
  • 地點榆中縣
  • 性質:統計局
  • 職責: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內設機構,辦公室,業務股,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縣統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告制度,完成統計調查。
3、蒐集、整理、公布、出版、發行全縣基本統計資料,並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提供諮詢建議和服務。
4、指導和協調全縣各部門各單位的統計業務以及轄區內省、市單位的有關專業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維護統計工作者的合法:權利,揭露、追究、處理違犯統計法的行為。
5、統一管理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
6、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村社會經濟的抽樣調查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國家組織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抽樣調查、重點調查;組織實施全縣的縣情縣力普查、專項調查以及其它方式的調查。
8、負責全縣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和獎勵,協同有關部門搞好統計人員職稱評定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責調整

(一)增加能源統計調查的職責。
(二)增加農村住戶、城鎮住戶調查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縣統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告制度,完成統計調查任務。
(三)蒐集、整理、公布、出版、發行全縣基本統計資料,並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提供諮詢建議和服務。
(四)指導和協調全縣各部門各單位的統計業務以及轄區內省、市單位的有關專業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維護統計工作者的合法權利,揭露、追究、處理違犯統計法的行為。
(五)統一管理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
(六)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城鄉住戶的抽樣調查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國家組織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抽樣調查、重點調查;組織實施全縣的縣情縣力普查、專項調查以及其它方式的調查。
(八)負責全縣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和獎勵,協同有關部門搞好統計人員職稱評定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2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政務活動;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籌備及文秘、接待、信訪和後勤工作。

業務股

負責綜合、農業、工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商貿、勞動工資、農村住戶、城鎮住戶、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等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暫保留事業編制3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榆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榆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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