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 辦公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政法辦公區 
  • 所屬部門:楚雄州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楚雄州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助州人大常委會做好立法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建議。負責面向社會徵求州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制定項目建議。負責州政府規章報送省政府、州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負責州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編撰、解釋、清理、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直部門徵求州政府意見的法律草案、法規草案、部門規章草案的辦理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州政府各部門、縣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監督、檢查、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負責州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案件的處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承擔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
(五)負責擬定全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州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工作。指導、監督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審核和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七)負責本局財務、裝備、車輛、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督促縣市鄉鎮司法行政辦公和業務場所建設。
(八)負責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局和協助縣市司法行政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協助縣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依法治州委辦公室)。負責處理州委依法治州辦日常事務。承辦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州決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提出督查意見、問責建議。
(二)辦公室(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統應急處突指揮中心)。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系統突發事件處置、監控、信息、保密、應急。負責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報送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的統籌工作,負責本局信訪工作。
(三)依法行政與法規科。負責統籌推進全州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指導、監督州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面向社會徵求州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制定項目建議,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建議。負責州政府規章報送省政府、州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負責州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編撰、解釋、清理、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直部門徵求州政府意見的法律草案、法規草案、部門規章草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四)社區矯正管理科。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五)行政複議與應訴科。負責承辦州政府、州司法局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指導、監督全州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承辦州政府重大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補償決定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專職人員的資格審查和管理工作。承擔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具體工作。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六)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行政審批科)。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行政執法改革和行政執法中的重要問題和爭議。負責“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牽頭負責州司法局“放管服”和行政審批有關工作。推動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指導、監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七)普法與依法治理科。負責擬定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楚雄州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日常工作。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楚雄州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八)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州級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工作。指導、監督仲裁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十)律師工作管理科(律師行業黨建辦)。指導、管理律師工作。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初審和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楚雄州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律師行業黨委辦公室負責全州律師以及公證、司法鑑定行業黨建工作,並直接聯繫一批社會影響大、黨員數量多的律師以及公證、司法鑑定行業黨組織。接受州委組織部、州委兩新組織工委的指導,黨組織關係有州司法局黨委管理。
(十一)裝備財務保障科。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建設標準、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本系統中央和省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統籌本系統服裝、警車、警用器械等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本系統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審查、上報、實施工作。負責本局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
(十二)政治部(警務部)。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組織、人事和警務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組織和宣傳意識形態等工作。承辦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擬定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幹部隊伍統計、公務員統計等工作。管理有關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按幹部許可權對本單位科級幹部進行考察、考核。受縣(市)委委託,協助(市)委組織部門管理縣(市)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機關機構編制、職務變動工資審批及人事人才工作。負責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查工作。協調、指導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黨建辦公室。指導本系統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紀律建設、作風建設。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指導各黨總支(黨委)、黨支部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等各項工作;圍繞黨委的總體工作部署,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重點工作進行調查研究,負責本機關本系統黨建工作,抓好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中心組學習、機關黨員隊伍建設等工作。

直屬單位

(一)楚雄彝族自治州法律援助中心
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工作,規劃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布局;制定並實施法律援助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受理影響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並指派執業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指導、監督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籌集和管理法律援助基金;組織指導“148”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外法律援助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法律援助工作宣傳。
(二)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佳匯公證處
依據事實和法律、法規、規章,獨立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和相關的法律事務;依照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權利和合法利益;負責做好預防糾紛、減少訴訟,以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依法納稅,獨立承擔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法人責任;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龍俊波
副局長:鄒洪濤

所獲榮譽

2022年,被全國普法辦公室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2022年9月,被表彰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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